海南省将实施《广告经营主体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28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将实施《广告经营主体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突破原本无相关标准的现状。该标准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海南省广告经营主体约为156052个,2023年广告业务收入约为54亿元,在全国广告业务收入的占比中不足0.5%,远落后于发达省市。”据标准起草人介绍,海南缺乏相关的地方管理法律法规,为广告市场的监督管理、技术指导、人员管理、合作交流等带来一定难度。海南省广告业基础弱、底子薄,广告业发展比较滞缓,加之行政部门对广告业的扶持政策不够,在指导产业发展方面举措不多、成效不显。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支持数字广告高质量发展,提出制定《广告经营主体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标准起草人认为,在新形式下将《广告经营主体管理规范》在海南省的首发符合全省广告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也为广告经营管理提供框架性、方向性的管理依据,促使广告行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提升行业的自律意识,共同推动质量的提升,有利于发挥广告业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助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即将实施的《广告经营主体管理规范》规定了广告经营主体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内容和评价与改进,适用于海南省区域范围内广告经营主体商业广告业务的承接、审核、发布、归档等规范管理。自然人从事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参照执行。
标准起草人表示,《广告经营主体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突破海南省原本无相关标准的现状,是推动海南省广告产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首要工作。“十四五”时期,广告产业将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消费、提升商品和服务附加值、传播社会文明、吸纳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因此,海南省广告产业的发展环境将进一步优化,广告的质量效益有着明显提升,广告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打造一个持续向好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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