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过5项因地制宜的创新举措,激发林业高质量发展活力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 张艺 摄影报道)9月25日上午,“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五场)——《海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海口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海南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林权益、促进林业适度经营、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完善绿色金融服务等5项因地制宜的创新举措,激发林业高质量发展活力。
海南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述超表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关系生态安全、乡村振兴和亿万农民福祉的“国之大者”,《海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个目标。第一个目标是到2025年,林地保有量保持稳定,森林质量持续提升,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650亿元。第二个目标是到2030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不断提升。
“主要从保障农民集体林权益、促进林业适度经营、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完善绿色金融服务等5项因地制宜的创新举措,来激发林业高质量发展活力,促进2个目标安全落地。”高述超说。
据高述超介绍,在保障农民集体林权益方面,通过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来激活林业生产力。在这个过程当中,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林业部门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并基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底图,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集体土地(林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充分利用已有林权登记档案资料开展信息补充补录和纸质资料数字化等工作,形成规范化的林权登记数据库,到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清理整合。
在促进林业适度经营方面,首先采取市场化方式将散状的集体林地集中起来,以便规模化经营管理。主要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托国有企业组建林权收储机构,支持、引导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民营性质的林权收储机构。其次,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如股份合作经营、联合经营等,同时,探索“国有林场+”产业发展模式,建立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以“海垦+”发展模式,推动垦地融合发展。最后,依托海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市场,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的林权流转、社会资本投资林权的渠道。
在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方面,一是不得随意扩大公益林和天然林划定范围,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适当考虑将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省级公益林范围。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审批林木采伐、安排林业项目、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二是不得以各种名义禁止或限制合法的林木采伐行为,确需禁止或限制的,应依法对权利人给予经济补偿。实行森林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修订《海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蓄积30立方米及以下的采伐申请,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三是试点林业碳票制度,开发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参与全国市场,逐步将生态保护补偿兑现给非国有公益林权利人。各市县可通过租赁、赎买、置换、合作、地役权合同等方式支持妥善处置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内的集体林。
在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方面,围绕种植、林产品加工、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及品牌建设,着重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椰子、油茶、土沉香、黄花梨等树种和花卉苗木、热带优异水果种植,稳定橡胶产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因地制宜建设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等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沉香、黄花梨、花卉等交易市场,挖掘培育海南鲜切叶、海南雨林大叶茶、热带兰花、海南榴莲等品牌,支持和指导特色林业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原生态产品认定。
在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方面,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可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的凭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林业普惠金融产品及加大对林业贷款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各类林业经营收益权市场化质押担保贷款和保险产品。同时,加大对国家储备林的融资支持力度,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简化贷款手续,适度提高林权抵押率。支持市县探索开展椰子、油茶、土沉香、黄花梨、花卉苗木和林下经济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创新差别化的商品林保险产品。
“通过各项措施让绿水青山为百姓带来金山银山,助推海南自贸港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高述超说。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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