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七大任务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 张艺 摄影报道)9月25日上午,“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五场)——《海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海口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建立健全“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等七大任务。
据海南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述超介绍,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不断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高质高效推进“扩绿、兴绿、护绿”,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海南新路径,为更大力度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现海南省18个市县(除三沙市外)集体林地面积872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8.37%。《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到2025年,林地保有量保持稳定,森林质量持续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不断提升。推进七大改革任务,落实保障措施。”高述超说,一是建立健全“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通过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为激活林业生产力提供保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林业规模经营。引导规模化、股份化合作经营。从社会资本、国有林场、海垦集团等多方面鼓励规模经营。建立林权收储交易机制。依托国有企业组建林权收储机构,支持、引导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担保机构依法成立民营性质的林权收储机构。依托海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市场,拓宽林权流转和社会资本投资林权的渠道。
三是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范围。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高质量开展森林经营。加快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集体林业规模经营单位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四是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机制,同一个5年计划期内,上年林木采伐结余限额可向计划期内的下个年度结转,修订《海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
五是积极支持产业发展。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围绕种植、林产品加工、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及品牌建设,推动全产业链发展。以科技创新驱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深度合作、资源互补,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基础设施支撑和政策扶持。支持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以及花旅融合等项目的建设用地点状布局等。
六是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林业碳汇监测与项目开发。绘制全省森林碳储量“一张图”,开发各类林业碳汇产品等。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一天然林管护和公益林补偿政策,结合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成果、生态区位重要程度、森林管护难度等因素,探索实行差异化补偿。
七是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健全绿色金融保险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林业普惠金融产品,加大对林业贷款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发各类林业经营收益权市场化质押担保贷款和保险产品等。
高述超表示,在实施过程中,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要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配强林业干部队伍,强化林业执法力量,提高生态护林员管护和辅助服务能力。下一步,省林业局将会同相关厅局按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完善支持政策,合力推动海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指导基层按照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地,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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