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发布关于开展“拆窗破网”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海拔新闻 2024-05-09 12:41:0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 通讯员 冯加起)为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和灭火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琼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5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就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有关事宜发出《琼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拆窗破网”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近年来,全国多地发生因不当设置防盗窗(网),阻碍人员逃生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亡人火灾事故。没有设置逃生出口的“夺命窗”已然成为火场救援逃生的“拦路虎”。

公告指出,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如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不得设置影响安全逃生的广告牌、防盗网(窗)等障碍物。

公告要求,“九小场所”(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经营性自建房的住人房间及出租屋设置防盗网(窗)的,每间住人房间防盗网(窗)上要至少开设净高、净宽尺寸不小于1米×1米的紧急逃生窗口,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并配置软梯、绳索等辅助逃生设施。

公告还要求,各类场所均应保持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紧急逃生通道畅通,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象,清理楼梯间、走廊堆放的可燃杂物,杜绝楼梯间、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如果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强调,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琼海全市人员密集场所请尽快对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进行拆改。同时也希望广大居民对住宅内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等障碍物予以拆改,为生命“网开一面”。请广大市民朋友互相提醒,及时拆改。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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