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

海拔新闻 2024-04-30 1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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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 摄影报道 )4月30日,记者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省博物馆一楼东侧)举行的《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4月1日开始施行的《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一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要求,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是我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法规。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彦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规定》将“三农”工作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法定化,通过法定程序使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在海南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吴彦介绍,乡村振兴促进法有10章74条,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等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制度设计,我省本次立法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原则,对上位法进行拾遗补缺,避免照抄照搬。

《规定》结合海南实际,一是推动特色水产养殖业和休闲渔业发展。重点围绕我省石斑鱼、金鲳鱼、罗非鱼、对虾、东风螺等优势特色品种,发展特色水产养殖业。鼓励发展休闲垂钓、共享渔庄等多种类型的休闲渔业业态。

二是支持和规范共享农庄建设。优化共享农庄项目报建流程,合理安排共享农庄用地,简化共享农庄有关用地审批程序,健全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共享农庄科学选址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同时,《规定》强调,发展共享农庄应当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和湿地。

三是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发展以食品生产、药用开发、功能性产品开发等为重点的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

 四是培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县域主导产业。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加快培育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全产业链;因地制宜发展县域农业主导产业,推进冬季瓜菜、热带水果、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发展。

《规定》还作出以下细化规定:一是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培育扶持。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培育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资产发展乡村产业。

二是创新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财政补助资金与企业合作,优先用于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资产收益帮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中小型项目。同等条件下,符合规定并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被优先安排实施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乡村公益性服务项目

《规定》还就在推动乡村振兴与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相融合方面作了开展国际认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强进出口公共服务,指导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国际认证,扶持壮大农产品出口经营主体;优化通关流程。探索开展检测结果互认,优化检疫审批和口岸通关流程;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规定》还在盘活土地资源,整合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培养乡村人才等方面也作出了规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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