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女医生诱骗8岁女孩拍摄不雅照,获刑!

检察日报 2024-01-05 15:35:17

如果不是手机同步了女儿的QQ账号,冯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年仅8岁的女儿小丽(化名)会成为“隔空猥亵”的对象,更不会想到原本用来上网课的平板电脑成了女儿被侵害的工具。经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2023年初,冯某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女儿QQ消息的同步提醒,内容竟是要求其拍摄一张用马克笔摆拍不雅动作的照片。冯某在震惊之余仔细查看了该消息,发现发送消息的是一个头像为女医生照片的陌生人,添加女儿为好友已经十几天,但是添加好友后的聊天记录都查不到了。冯某迅速联系到女儿小丽,发现女儿已经通过平时上课用的平板电脑,将不雅照片发给了这名陌生网友。冯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原来,小丽为方便追星,加入了追星粉丝群。而在外打工的李某,因夫妻长期分居,为满足私欲,盯上了追星粉丝群里的少女。为取得粉丝群内未成年少女的信任,李某将QQ头像更换为女性照片,性别设置为女性,昵称也趋向女性化。此后,李某便开始在各个未成年少女喜欢的追星粉丝群中搜寻目标,专挑10岁左右的未成年少女添加QQ好友,并通过姐妹相称的方式拉近与被害人的关系。

为达到诱骗未成年少女的效果,李某将事先准备好的医生或者护士所穿的白大褂照片发给被害人,声称自己是医生或护士,而后以帮助检查身体的名义,引导被害人拍摄胸部、阴部等部位,并要求被害人使用手或笔摆动作拍摄不雅照片。同时,为了避免被害人家长发现,李某在收到照片并保存后,随即要求被害人删除聊天记录或者撤回消息。而和小丽有着同样受害经历的还有多名女孩,她们也都按照“女医生”的要求发送了自己的不雅照片。

历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多次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手段恶劣,涉嫌猥亵儿童罪。经历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对李某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说法

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明确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隔空猥亵”因系利用网络实施的非接触式猥亵,未发生实质的身体接触,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且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辨别自护能力,极易受到此类新型犯罪侵害。广大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教育和引导,提升未成年人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青少年不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不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不与陌生网友见面,拒绝发送任何关于个人隐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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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 薇】

【内容审核:符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