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管理办法》印发

海拔新闻 2026-10-29 19:28:3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10月29日,海南省工信厅印发《海南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推动全省产业科技创新成果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制造业中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是指为处于试制阶段的新产品向生产转化过程,提供中试项目遴选开发、技术研发转化、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型式试验、产品性能测试、小批量试生产、仪器设备共享、设备应用验证等专业化服务及系统化解决方案的实体,对产业科技创新发挥战略支撑与引领作用。

《办法》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创新平台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建设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中试平台。

省级中试平台主要功能包括:加快科技成果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支撑全省重点产业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集聚整合并开放共享技术力量、人才团队、设施设备等中试资源,不断提高中试验证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以市场化方式运营,构建完善公共服务机制,提供专业、优质、经济的中试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发挥先行探路、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多主体、跨区域、全链条协同发展。

申报省级中试平台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申报主体须为海南省内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创新平台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且中试领域方向清晰、特色优势突出。有承担相关领域中试任务必需的试验设备、测试仪器、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有固定中试场地及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试验场地相对集中。中试场地及必要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专用软件及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等。

依据相关财政政策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中试平台给予相应支持。鼓励中试平台联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产业技术攻关、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示范等项目,加快中试创新关键技术突破和中试成果产业化。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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