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智驾当“免责牌”?琼中一人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一个月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节假日亲朋好友相聚难免推杯换盏,酒意上头时,有些人难免把“喝酒不开车”的警示抛诸脑后,甚至冒出一个危险念头:自己的车有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喝了酒让车自己开,是不是就不用担责?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表示,醉酒后即便开启智驾,依然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2026年6月6日0时许,王某某在海南省屯昌县乌坡镇家中与朋友吃宵夜并饮酒。当日凌晨3时许,王某某醉酒后驾驶琼AA2****号牌新能源小型汽车,从屯昌县乌坡镇驶入高速,沿万洋高速往儋州市方向行驶。
行驶途中,王某某开启车辆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在智能辅助驾驶状态下继续行驶。当日7时许,琼中县公安局高速路巡逻民警巡逻至万洋高速87公里+200米路段,发现该车停在超车道,王某某在驾驶室昏睡。经提取王某某血样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mg/100ml。
承办检察官明确告知王某某,智能辅助系统仅为驾驶辅助工具,不具有完全自主的驾驶功能,驾驶人始终负有安全驾驶、随时接管车辆的法定义务,同时阐明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经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依法适用快速办理机制,于次日提起公诉。2026年9月2日,琼中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一是要认清功能边界,智能辅助驾驶的核心是辅助,永远不能替代驾驶人。驾驶人始终是车辆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手握方向盘,就要守住安全责任与法律底线。二是摒弃侥幸心理,不要迷信“开了智驾就能酒后上路”。醉酒状态下,人的判断力、应急反应能力大幅衰退,智驾无法应对所有突发险情,醉酒的驾驶人不具备及时接管处置的能力,公共安全时刻处在危险之中。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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