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旅文广体数据出境安全指引(试行)》发布实施 助推数据出境便利化

海拔新闻 2026-10-21 21:44:5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近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制定发布《海南旅文广体数据出境安全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版)》旅游领域相关规定,规范海南旅文广体数据处理者高效便利安全开展数据出境活动,提升数据出境便利化水平。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并由海南省旅文厅负责解释。

本《指引》适用于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文化、广电、体育领域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行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及数据服务商等。境外产生、收集的旅文广体数据在海南加工处理后再出境,处理过程中引入境内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的,同样适用。指引鼓励游戏出海、短视频、短剧类具有正能量、海南特色的文创产品数据出境,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同时明确严禁涉密数据出境,未列入重要数据目录但经评估可能涉及敏感数据的,应依法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明确三条出境路径。本《指引》将数据出境分为免予申报、标准合同备案或保护认证、申报安全评估三类情形。符合负面清单规定范围以外的个人信息数据、境外收集数据在琼加工后出境且未引入境内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不含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的项目开发营销学术合作、紧急情况下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个人为出境旅游或参加国际赛事文艺表演确需提供个人信息,以及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年度累计出境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等六类情形之一的,可免予申报安全评估、标准合同备案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但仍须履行告知、取得单独同意、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义务。

向境外提供负面清单明确需走标准合同或认证路径的个人信息、年度累计出境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不满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应进行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或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年度累计出境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应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评估结果有效期3年,届满前60个工作日可申请延长。

此外,该《指引》要求数据处理者落实数据出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至少每年一次评估境外接收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数据保护法律政策变化。数据处理者应建立完整的数据出境日志记录,相关记录留存至少三年;建立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数据出境安全事件,应在24小时内向省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附图:数据出境指引流程图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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