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游戏账号被人玩到封号,能主张赔偿吗?万宁法院发布案件详情→

万宁法院 2026-10-21 10:56:58

游戏账号挂网上出租,结果被人玩到封号,账号是要不回来了,虚拟财产能主张赔偿吗?来看万宁市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件,详情如下:

案情简介

2025年7月22日,小鹏在线上平台发布了自己游戏账号的短期租用信息。小郭浏览后下单租用,租期自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租金为126元。租用期间,小郭未依约规范使用账号,多次在网吧等公共场所登录账号,并违规使用第三方远程控制软件进行操作,导致该账号于2025年7月31日被游戏平台永久封禁,账号内全部皮肤、等级、道具等虚拟财产灭失,实际价值几乎完全丧失。

2025年7月31日,在双方沟通过程中,小郭承认其在网吧使用第三方工具违规操控账号的事实,并认可因自身操作不当导致封号。二人达成赔偿合意,确认小郭赔偿小鹏人民币2000元。然而小郭只支付了797元,剩下的1203元在小鹏的多次催告下仍未还清。无奈之下,小鹏提起本案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中,原告将自有的游戏账号出租给被告使用,被告支付租金,双方之间形成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被告在使用账号的过程中,未按照约定的方法,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封号),应当赔偿原告损失。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约定被告于2025年8月7日前向原告付清赔偿款2000元人民币,现付款期限已到,剩余1203元被告应予支付。

综上所述,依法判决被告小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小鹏赔偿损失1203元。

法官提示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和网络游戏产业繁荣,游戏账号、装备、点券等网络虚拟财产日益具有财产利益属性。本案中的游戏账号属于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所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原、被告通过线上达成出租合意,形成租赁合同关系,被告作为承租人负有按约定方法、按租赁物性质妥善使用账号的义务;其违规使用致使账号封禁、出租方虚拟财产权益受损,依照民法典关于租赁使用、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的规定,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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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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