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护成长!澄迈法院进校园公开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赵明伟 曹宇龙)为加强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澄迈县长安中心学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并围绕禁毒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该校六年级100余名学生全程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蔡某明知依托咪酯系国家管制的新型毒品,仍提供吸食场所,容留五人(其中两名系未成年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各自犯罪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整场庭审秩序井然、庄重规范,坐在旁听席上的同学们凝神关注,近距离感受司法审判全过程,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该案案情开展以案释法,讲解涉毒品犯罪相关法律法规、新型毒品伪装特征及防毒拒毒方法,并向同学们强调,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期,一旦沾染毒品,轻则荒废学业、毁掉前程,重则危及生命、祸及家庭,要切实远离毒品,珍惜青春。互动交流环节,学生们围绕毒品识别方法、法律后果等踊跃提问,法官逐一细致解答。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庭审震撼人心,大家深受教育,今后会自觉远离毒品、抵制不良诱惑,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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