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6“守护消费”铁拳行动首批十大典型案例曝光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1日,记者获悉,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的首批执法典型案例,共计10起。公布的案例广泛覆盖农资产品、酒类商品、机动车检测、食品销售、消防产品、网络餐饮及校园食品安全等多个关键消费领域。
销售不合格微生物菌剂有机肥,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被罚款113830.5元
2026年3月,经过抽样检测,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意力华微生物菌剂有机肥产品质量、产品标识不合格。2026年4月,执法人员在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仓库查扣意力华微生物菌剂有机肥1583袋(规格:40KG/袋)。经查,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自广东省鹤山市百达肥料有限公司购进意力华微生物菌剂有机肥82.04吨,货值金额为75887元。
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微生物菌剂有机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作出没收微生物菌剂有机肥1583袋、没收违法所得5115元、罚款113830.5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农资产品质量关乎粮食安全和农户切身利益。本案通过监督抽检发现线索,依法严厉查处农资产品质量与标识不合格行为,督促农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健全进销货台账管理,从流通环节阻断不合格农资流向农业生产端,积极维护农业生产秩序与农户财产权益。
销售侵犯“天朝上品”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海口琼山和中商行被罚款88408.89元
2026年1月,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经立案调查,海口琼山和中商行购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天朝上品贵人酒”“台源贡贡酒60”“茅乡贵宾酒”“贵州海峡两岸中国梦酒”109瓶,购进侵权的“1935红色圣地白酒”1152瓶并销售664瓶,违法经营额共计80371.72元。
海口琼山和中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口琼山和中商行作出没收扣押侵权白酒597瓶、没收违法所得25132.4元、罚款88408.89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假冒酒类商品既侵害商标权利人知识产权,也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本案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根据公安移送线索开展立案查办,严厉打击酒类流通领域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经营者知识产权主体责任,有效净化酒类流通市场监管秩序。
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琼海速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被罚款8.5万元
2026年5月,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经查,琼海速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授权签字人为彭某某,在彭某某休息或请假不在岗情况下,由员工杨某代替彭某某在机动车检测文件授权签字人一栏签名,构成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行为。
琼海速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琼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琼海速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作出通报批评、罚款8.5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检验检测数据报告是重要公共技术凭证,真实性、规范性不容突破。本案严厉查处检验检测机构冒名签署授权签字,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倒逼机构完善人员岗位管理、报告签发内控机制,督促机构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执业规范。对同类机构形成警示震慑,积极维护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公信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销售掺假掺杂驴肉,刘某某被罚款8万元
2025年11月,五指山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五指山市通什镇河南东路夜市一条街刘某某摊位在售的生驴肉,经猪源性成分快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经抽样送检,涉案驴肉检出猪源性成分而未检出驴源性成分,刘某某实际购进猪肉122.7斤,货值金额4908元。
刘某某以猪肉冒充驴肉掺杂掺假,五指山市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刘某某作出没收扣押的93.37斤生猪肉、没收违法所得656.25元、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刘某某故意将猪肉冒充驴肉,在五指山具有乡村振兴公益性质的“山城好物民俗赶集集市”进行售卖,且逃避执法调查,既侵害消费者经济与食品安全权益,也严重损害惠民集市公信力。本案的从重查处,警示食品经营主体要恪守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现政府对食品安全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产品,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被罚款52188.92元
经抽检和复检,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销售的室内消火栓(型号规格:SN65;生产日期:2024.03.29;生产企业:山东鼎梁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洒水喷头(型号规格:T-ZSTZ80-68℃上喷;生产日期:2024.05.01;生产企业:山东鼎梁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有衬里消防水带(型号规格:8-65-25-涤纶长丝/涤纶长丝-合成橡胶;生产日期:2025.08.18;生产企业:湖北万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不合格。2026年3月,执法人员在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仓库现场检查发现并扣押室内消火栓196个、洒水喷头3000个,涉案货值金额共计52188.92元。
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作出没收室内消火栓196个、洒水喷头3000个,罚款52188.92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消防产品属于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本案通过监督抽检、复检固定违法证据,依法没收涉案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警示消防产品经销主体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防不合格消防产品流入生产生活领域,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欺诈消费者,三亚吉阳周鸿农投水产摊被罚款5万元
2026年2月春节期间,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三亚吉阳周鸿农投水产摊销售海鲜时未去除塑料筐或者铁盘重量进行称重,将包装物重量作为海鲜重量进行售卖。
三亚吉阳周鸿农投水产摊因短斤缺两,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三亚吉阳周鸿农投水产摊作出警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本案运用海南自贸港专门立法,查处海鲜经营中将包装物计入商品重量的计量欺诈行为。督促水产经营主体规范计量操作,落实明码实价,合规诚信经营,充分彰显地方立法执法效能,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爆竹产品,三亚市天涯区灿烂烟花爆竹专卖店被罚款6720元
2026年2月,经三亚市市场监管局抽样检测,三亚市天涯区灿烂烟花爆竹专卖店销售的富贵红炮3000S爆竹产品因“计量误差”项目不符合《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移送线索,经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三亚市天涯区灿烂烟花爆竹专卖店自合规渠道购进160条富贵红炮3000S爆竹,已销售19条,剩余141条爆竹被三亚市天涯区灿烂烟花爆竹专卖店退回供货商。涉案货值金额为4480元。
三亚市天涯区灿烂烟花爆竹专卖店销售不合格爆竹,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三亚市天涯区灿烂烟花爆竹专卖店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对三亚市天涯区灿烂烟花爆竹专卖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672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烟花爆竹属于高危消费品。本案通过监督抽检查处流通领域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强化节庆重要节点重点消费品的执法监管,督促经营主体严把烟花爆竹质量关口,防范安全隐患产品流入社会,积极守护群众公共安全。
提供虚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三亚天涯区航洋餐饮店被罚款1万元
2026年5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三亚天涯区航洋餐饮店同一经营场所对应两家网络餐饮店铺,在美团、淘宝闪购、京东平台上传的资质证照分别为三亚天涯区椰你来吃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店、三亚天涯区航洋餐饮店,实际却在三亚天涯区航洋餐饮店一家店铺出餐。
三亚天涯区航洋餐饮店两家网络餐饮店在同一实体餐饮店出餐,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三亚天涯区航洋餐饮店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线上经营资质公示真实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抓手。通过查处“一址多店”、线上公示资质与实际出餐主体不一致,提供虚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入网餐饮经营者信息公示主体责任,明确线上证照信息应当与线下实际经营主体保持一致,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线上线下一致性经营秩序。
使用不合格餐具,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协和星星林幼儿园被罚款5000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协和星星林幼儿园使用的消毒日期为2025年12月24日的餐盘经抽样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协和星星林幼儿园使用不合格餐盘,综合考量幼儿园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积极改正,更换洗涤剂并自行送检一批餐盘到第三方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为合格,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及近年食品安全违法情况,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协和星星林幼儿园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校园食品安全关系未成年人身体健康,餐具清洗消毒是食堂管控的重点环节。本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结合幼儿园主动整改、自行送检消除食品安全风险等情节,依法合理裁量。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压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五指山毛道有玲商行被罚款5000元
2026年4月,根据移送线索,执法人员到五指山毛道有玲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在售的6款食品超过保质期。2026年5月,执法人员对五指山毛道有玲商行销售过期食品行为整改复查时,发现1款在售食品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97元。
五指山毛道有玲商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综合考量五指山毛道有玲商行积极主动配合、未造成危害后果等情节,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五指山毛道有玲商行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食品销售货架常态化自查清理是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该案警示乡镇小型食品经营主体,必须落实临期过期食品排查处置制度,督促小微经营主体守法合规经营,守牢农村乡镇群众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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