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白名单+负面清单”

海拔新闻 2026-09-21 20:29:1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为规范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管理,海南省医保局近日印发《海南省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管理清单》(以下简称《管理清单》),以“白名单+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划定支付边界,规范结算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列入白名单,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保健食品、日用百货、智能穿戴设备等列入负面清单,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该清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制定背景:坚持“保基本” 开正门堵偏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是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支付范围应当坚持“保基本”功能定位。为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6〕7号)和《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琼医保〔2026〕123号)要求,省医保局制定《管理清单》,明晰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边界,规范结算管理,在保障群众合理用药需求的同时,严禁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不符合基本医保功能定位的商品。

支付范围:白名单准予支付 负面清单不予支付

《管理清单》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划分为准予支付类(白名单)和不予支付类(负面清单)。白名单内的商品,可使用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支付;不在白名单内的商品,依规不予支付。

白名单主要包括:药品,包括国药准字H(Z、S)、国药准字H(Z、S)C、国药准字H(Z、S)J、国药准字B、国药准字C批文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列入负面清单的除外);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血氧仪、血糖仪、助行器、轮椅等;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如医用口罩、棉签(棉球)、纱布绷带、创可贴、退热贴以及一次性末梢采血针、笔式注射器及针头血糖试纸、早孕试纸等;消毒产品,如医用酒精、医用碘伏、医用双氧水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即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上市的国食注字TY品种。

负面清单主要包括:保健食品,含包装上印有“蓝帽子”标识的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类中的日常生活用品、家具洁具、家用电器、牙膏牙刷牙线、面膜化妆品、隐形眼镜、按摩设备,以及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智能穿戴设备,主要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方面的器械耗材等,含按医疗器械批准的产品;食用农产品,如粮油杂粮类、菌菇干货类、香辛料类、干果制品类等,含按中药饮片批准的产品;其他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具体准予支付、不予支付范围以《管理清单》为准。

对参保群众:支付边界更清晰 避免被误导消费

《管理清单》施行后,参保群众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以清楚知晓哪些商品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哪些不可以,避免被误导消费。

对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经营 严禁诱导消费

定点零售药店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算时,须在证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销售,严格落实分类分区管理,规范设置统一医保标识,完整留存购药处方、销售台账、视频监控备查,严禁夸大宣传、诱导消费、捆绑搭售、价格歧视等行为。同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及时完成产品编码对照和维护,对上传编码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负责;暂未取得国家编码的白名单产品,按规定使用国家临时过渡码,确保结算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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