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公布一批旅游市场典型案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9月18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公布一批旅游市场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规范海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导游乱象、强迫购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案例一:海南某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2026年6月9日,海南某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被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13750元、对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罚款1700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吉某某罚款17000元。
案例二:海南某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案
2026年8月9日,海南某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安排购物场所未与旅游者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被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法定代表人许某某罚款1700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陈某某罚款2000元、对导游陈某某罚款2000元并暂扣导游证1个月。
案例三:海南某研学旅行社接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案
2026年8月28日,海南某研学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接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被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案例四:组织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未与旅游者订立书面补充合同案
2026年9月16日,海南某南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组织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未与旅游者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被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拟罚款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12元、对法定代表人贾某罚款8000元、对计调任某罚款8000元。
案例五:26家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案
2026年8月,三亚某思图会奖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某和悦旅行社有限公司等26家旅行社,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被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依法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海口市某之途旅行社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旅游招揽活动案
2026年8月6日,海口市某之途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旅游招揽活动,被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作出罚款11000元、法定代表人林某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导游张某某在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2026年8月24日,导游张某某在开展导游活动期间向旅游者兜售物品,被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2100元罚款;对委派该导游的海南某景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巩固深化整治成果,保持高压态势,对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坚决打击。通过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与随机抽查工作,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打击强制购物、诱导消费、非法揽客等乱象。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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