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三亚一公司被罚款55.5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30日,记者获悉,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且情节严重,近期,三亚市林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阳区分公司被罚款55.5万元。
据介绍,三亚市林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阳区分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港门村三路58号铺面。根据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调查结果,三亚市林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阳区分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且情节严重。
针对三亚市林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阳区分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7月2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三亚市林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阳区分公司作出罚款55.5万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件编号:琼DB 0200440)的行政处罚,并对三亚市林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阳区分公司负责人石某敏给予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行政处罚。
记者另外获悉,2026年5月22日,国家医保局专项飞行检查组对三亚市林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阳区分公司开展突击检查。通过调取店内监控记录,发现该店存在将“花露水”等生活用品串换为“抗病毒口服液”“乌圆补血口服液”等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行为,并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完成结算。此外,该药店还存在恶意对抗检查的行为,检查组在店内调取进销存系统数据、医保端结算数据的过程中,网络系统突然中断,随后经电信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确认,网络线路被人为故意损毁;在对该店法定代表人正常问询过程中,其突然晕倒,送往医院约十分钟后自行苏醒,经相关医学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
三亚市医保部门接到国家医保局专项飞行检查组移交问题线索后,立即启动对该药店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核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和5月15日监督检查中已经发现的串换医保药品、执业药师脱岗期间违规销售医保处方药品等问题,依法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取消医保定点资格;责令退回串换药品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04元,按违规费用30%支付违约金;责令退回执业药师脱岗期间违规销售处方药涉及医保基金15092元,按违规费用10%支付违约金;按照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相关规定,对门店负责人、执业药师予以一次性记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处理。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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