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加班不结算工资?海口龙华法院判了!

海拔新闻 2026-08-14 19:02:4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网络主播加班该如何认定工资?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主播加班结算工资案例。

林某某系某传媒公司签约主播,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至少休息1天,同时合同载明林某某为完成工作自行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该传媒公司制发的工资表包含底薪、时薪、提成、夜间奖励、实发工资等项目,其中2024年11月工资显示有加班工资830.69元,其余月份工资构成未体现加班工资条目。工作期间,林某某在公司直播工作群内发送个人排班表,主张其存在多时段加班:9月15日至17日加班3天,每日直播满4小时;10月1日至7日加班7天,其中1日至6日每日加班4小时,7日额外加班1小时。2024年11月17日,公司在群内发布通知称“明天开始,直播号无期限停播,开播时间等通知”,林某某自该日起未再到岗,双方就此引发劳动争议。

案件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林某某与某传媒公司均不服裁决结果,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令某传媒公司向林某某支付2024年9月15日至10月7日期间未结清的节假日加班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某传媒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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