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网络暴力法公开征求意见
7月29日,据新华社消息,为了预防、制止和惩治网络暴力,加强反网络暴力工作,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照有关立法规划计划安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anwangbaofa@cac.gov.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邮编:10004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
据央视新闻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实施网络暴力活动:
(一)虚假注册或者批量注册网络账号,非法交易网络账号,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违规操纵榜单、热搜等重点环节;
(二)操纵、利用多个网络账号从事虚假点击、投票、榜单、排行、评论、评价等,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蹭炒热度、推广引流;
(三)违法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四)利用生成合成、个性化推送等人工智能技术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或者实施其他网络暴力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拟规定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加强反网络暴力宣传教育,将反网络暴力纳入课程体系;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遭受网络暴力或者未成年学生实施网络暴力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其监护人。要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未成年人自觉防范和抵制网络暴力活动。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生成合成、个性化推送等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网络暴力活动;明知他人实施网络暴力活动的,不得提供支持和帮助。
(原标题:反网络暴力法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反网暴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发现学生遭受网暴或实施网暴,应制止并告知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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