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抽检发现11批次产品不合格 涉及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25日,记者获悉,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50批次,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11批次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为:
一、乐东黄流邢少丽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和邦店销售的白萝卜,其中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市龙华区周蔬好菜摊销售的[冰鲜]扇贝肉约350g/份(贝类),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琼海泓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鲜榨椰汁(植物蛋白饮料),其中蛋白质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口市龙华区周蔬好菜摊销售的自制小酸菜约250g,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儋州那大开喜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八角,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口货轮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丁香鱼干(公斤)(特)(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其中镉(以Cd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白沙牙叉珍华花生油店生产、销售的花生油,其中黄曲霉毒素B₁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三亚翰欣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芒果,其中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海口秀英杨木新快餐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海口秀英锦艳隆江猪脚饭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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