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逃逸!海口交警抓获一名肇事驾驶人

海拔新闻 2026-07-24 11:17:3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近日,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涉案驾驶人酒后驾车失控撞上道路路灯设施,事发后心存侥幸,既未停车处置,也未主动报警,擅自弃车逃离现场,意图逃避酒驾法律责任。海口公安交管部门快速研判、精准追查,当天便抓获肇事嫌疑人,依法对其醉驾、肇事逃逸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从严查处。

7月14日6时16分,海口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龙华大队执勤警力在金垦路开展常态化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撞损路灯杆,现场无驾驶人。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取证。经查,事故车辆前部严重受损,路灯杆件破损变形,车内及周边均无肇事人员,驾驶人已弃车逃离现场。

民警同步开展现场勘验、走访目击证人、回溯车辆行驶轨迹等侦查工作,迅速锁定号牌为粤EA6****的小型轿车驾驶人王某。办案民警循线追踪、精准布控,于当日10时56分在辖区居民小区将王某抓获归案。

经查,王某事发前与同伴在夜市聚餐饮酒,饮酒持续至14日5时30分许。抓获时王某浑身酒气,仍处于醉酒状态,民警依法将其送往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3.97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立案标准,其事发后未履行法定义务,弃车逃离现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后续将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海口公安交警警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无论损失大小,驾驶人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主动报警,全力配合交管部门调查处置。交通肇事逃逸不存在任何侥幸空间,只会加重违法犯罪情节、升级处罚后果,驾驶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行政乃至刑事惩处,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出事不逃逸,自觉守法安全出行。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