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未尽管理和维修义务导致业主损失的,应赔偿!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由于污水倒灌导致家里被浸泡,怎料物业将家具清理到楼外后却被清运到垃圾站,业主随后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近日,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宣判。
2016年,乔某与案外人三亚某开发公司签订《商品住房销售合同》,购置了三亚某商品住房。海南某物管公司为案涉房屋物业公司。2021年,乔某房屋被污水倒灌浸泡,物业管理人员告知是一楼外面污水管道堵塞,导致整栋楼的排污管道堵塞,房屋内的洗手间马桶向外返水。因为房间浸泡时间较长,需要将整个房间进行清理,把屋内家具、物品清理到楼外。于是,海南某物管公司保安将房屋内的家具、物品清理到楼外空闲车位上。后乔某发现放在车位上的物品不见了,海南某物管公司告知物品已清运到垃圾站了。另海南某物管公司仅于2021年12月6日对乔某房屋所在楼栋前排污主管道堵塞进行了疏通,此前并无对该楼栋排污管道的疏通记录。乔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海南某物管公司赔偿装修拆除费用、恢复装修费用、毁损物品费用291920元。经乔某申请,某价格评估公司出具《价格鉴定意见书》,对案涉房屋因污水浸泡所造成的房屋装修直接损失价值出具了鉴定意见。
生效裁判认为,一、小区排水管道属于小区公共设施,海南某物管公司对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负有管理、养护和维修等义务,负有公共管道的疏通义务。根据海南某物管公司提供的证据,乔某所在房屋楼栋疏通记录为2021年12月6日,此前并无该楼栋的疏通记录,由此反映出海南某物管公司并没有履行定期检查、清污、疏通的义务,仅是在管道堵塞,污水已倒灌浸泡业主房屋时才进行疏通。案涉物业管理区域排水设施被堵塞,导致乔某房屋被粪、污水倒灌浸泡,造成室内物品、装饰、装修等财产损失,系物业公司不完全履行管理和维护义务所致。并且,海南某物管公司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存在不可抗力或乔某对堵塞的发生有过错。故海南某物管公司应承担因不完全履行管理和维护义务造成乔某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二、关于物品损失的问题。根据乔某提交的《损失物品及价值清单》,结合照片及日常生活所需,可以印证乔某家中曾存在清单中的物品。由于上述物品已不存在,无法通过鉴定确定其相应价值,而乔某提供的价值清单基本符合物品的合理市场价格范畴,考虑使用产生的折旧和破损情况,法院酌情按80%的价值即97536元进行认定。关于室内装饰、装修损失的问题。某价格评估公司出具了《价格鉴定意见书》,乔某室内装饰、装修损失为90063元,可作为认定乔某损失的依据。法院判决海南某物管公司给付乔某赔偿款187599元。
法官表示,物业公司依约对小区公共区域及共用设施设备负有管理、养护和维修等义务。公共区域管道作为共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通畅直接关系业主的财产权益和居住安全。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管道未尽管理和维修义务,造成堵塞,导致业主房屋被浸泡受损,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应建立常态化、精细化的公共设施检查与维护机制,及时排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本案对引导物业公司切实履行公共设施管理职责、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推动形成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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