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首届海南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 )为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对环保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调动环保领域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海南省环境科学学会7月6日根据海南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下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首届海南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介绍,海南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下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普奖、青年科学家奖共5个子奖项。
奖励范围: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分别授予在以下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其中,自然科学奖,授予在生态环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中,发现或者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取得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并得到科学界公认的成果的个人;技术发明奖,授予在减污降碳增汇、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新污染物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河湖生态环境、核安全、数智化环境监测与治理等领域,取得具有创新性并产生显著效益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科技进步奖,授予在减污降碳增汇、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新污染物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河湖生态环境、核安全、数智化环境监测与治理和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等领域,完成具有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并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和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量限额:自然科学奖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技术发明奖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
《通知》明确,青年科学家奖不分奖励等级,每届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授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在当代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前沿取得重大创新;或在工程技术发展中有突出贡献;或在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创造良好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的青年学者。已获“中国青年科技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长江学者”“青年长江”“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学家奖”等奖励或计划支持的青年科学家不再接受提名。
《通知》强调,科普奖不分奖励等级,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评审范围暂限于正式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申报奖励的环保科普成果要突出以传播和普及生态环境知识、方法、思想、文化、精神为宗旨,以提高公众环境科学素质为目的。
《通知》还强调以下各项暂不列入科普奖的评审范围: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和培训教材、科幻类文学作品、科普翻译类作品。
《通知》要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普奖接受如下个人或组织提名:
1.海南省各市、县范围内取得的生态环境科技成果,通过各市、县生态环境局、科学技术协会;
2.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单位、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直接管理下的行业学会、协会(不包含园区、企业科协);
3.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海南省环境科学学会会员单位(仅可提名本单位牵头成果);
4.环保领域2名正高级专家联名或1名(需跨单位且非项目完成人)。
青年科学家奖接受如下个人或组织提名:
1.海南省各市、县生态环境局、科学技术协会;
2.海南省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
3.环保领域2名正高级专家联名或1名院士(需跨单位且非项目完成人)。
《通知》指出,奖励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签字盖章后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msc@hnses.org.cn,纸质材料报送至海南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奖励办公室(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义龙西路28号201室),提名单位须另提供加盖公章的提名情况汇总表1份(专家提名项目不需提供项目汇总表)。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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