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受贿案提起公诉

海拔新闻 2026-06-24 18:25:1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王春棠)6月24日,记者获悉,近日,由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经查,2022年至2024年,被告人陈某某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原负责人刘某某(另案处理),利用刘某某的职务便利,为多名群众在休渔期违规出海捕捞通风报信、行政从轻处罚、违规搭建海上浮排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二人共同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30余万元,其中陈某某个人分得17余万元。

万宁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受贿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陈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服判。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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