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市场监管领域广告提示性用语合规指引

海拔新闻 2026-06-18 11:52:5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1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广告提示性用语合规指引》,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相关广告活动主体提供广告提示性用语合规指南。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严禁误导性“大小字”广告。广告内容真实清晰、易懂醒目,杜绝“大字突出优势、小字隐藏风险”。严禁在广告宣传中以大号字体、醒目位置突出商品或服务性能、优惠力度、交易优势等内容,同时以极小字体、隐蔽位置、快速闪过、语音或文字模糊不清等方式,弱化、隐藏限制性条件、不利交易信息、优惠门槛、风险提示等关键内容。严禁虚假宣传,同时以小字标注“仅为企业愿景”等规避责任。

规范法定提示语标注。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必须完整、显著、清晰标注法定提示语:处方药: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自用医疗器械: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使用。保健食品: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须标明适用人群并标注“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或“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短视频广告中如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内容,应持续显著标示相关提示语。

禁止使用违法违规用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不得使用“军供”“国宴”等敏感导向性用语。不得使用“包治百病”“零风险”“稳赚不赔”等虚假夸大用语。不得使用色情、暴力、迷信、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违背公序良俗用语。

禁止虚假承诺。广告内容须真实、合法,不得含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如医疗广告不得含功效、安全性断言或保证;房地产广告不得含升值、投资回报等收益承诺,明示或暗示学区房、划片入学等升学保障等内容;旅游广告不得用“免费旅游”“零团费”等虚假噱头。广告内容含商品或服务的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数据,须明确具体行业、产品领域、地域范围、时间段等,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惯例,不得模糊误导。

规范引证与自证宣传。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应真实准确、标明出处,有适用范围与有效期限的应明确表示,不得歪曲夸大引证结论。以自有数据、实验报告进行自证宣传,应如实且清晰标注时间、地域等限定条件,避免误导消费者。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如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海口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置。各广告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广告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审核机制,依法规范广告发布。互联网平台强化监测管理及时清理违法广告,筑牢合规防线。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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