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小区业委会反映物业长期未公示公共收益明细 海口多部门介入调查

海拔新闻 2026-06-18 08:09:0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 摄影报道)近日,海口市金椰都滨海花园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反映,该小区物业在未经公开招投标、未与全体业主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未办理物业入驻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入驻且长期未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明细。对此,金椰都滨海花园小区物业负责人回应称,此项工作有瑕疵。据了解,目前海口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已介入。

业委会:小区物业长期不公开公共收益侵犯业主权益

据小区业委会负责人王先生介绍,该小区2001年开工建设,2004年逐步交付使用。目前实际在小区提供服务的是海口万顺达金椰都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口万顺达金椰都物业公司)。该公司仅凭借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合同就擅自入驻小区开展服务,相关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王先生说,物业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合同已于2026年5月到期,业委会先后两次发函要求该物业办理移交手续、撤出小区,但对方始终拒不配合。业委会还提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立公共收益专户,物业也不配合,目前业主共有资金与企业自有资金混同管理,致使全体业主共有财产长期处于缺乏有效监管的局面。

在走访现场,业委会成员周先生告诉记者,他已在小区居住20年,仅见过一次物业在公示栏张贴公共收益相关表格,且表格仅罗列了收支总数,既没有明细账目,也没有对应的发票等凭证,信息公开完全不符合规范要求。

物业:小区每年公共收益30万元左右,收支基本持平

日前,记者就业委会反映的问题,采访了海口万顺达金椰都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龙女士及物业主任武先生。

据龙女士介绍,该公司仅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但未与全体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事实属实。但她表示,开发商海南金椰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物业签订的《金椰都滨海花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截至2026年5月27日,但她称服务期限届满后,目前双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所以仍继续为业主服务。

武先生告诉记者,“我们管理这个小区后,多项工作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我们从2006年就在金椰都滨海花园小区实施水表抄表到户,2019年又执行了平价电价,让广大业主都能享受平价水电费。此外,我们的物业费是1.3元每平方米,多年来一直没变过。”

武先生还说,该小区每年公共收益30万元左右,收支基本持平。当被问及是否公示过明细时,武先生表示这方面工作确实存在瑕疵,“每年仅公示一次”。 随后,武先生从手机里翻出一张2023年日常养护费明细汇总表让记者看。

有关部门:对物业入驻期间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针对金椰都滨海花园小区物业去留等问题,6月1日曾专门组织开发商、业委会和物业三方召开协调会,当天没有协调出结果。

记者随后从海口市美兰区住房保障中心今年1月6日作出的一份业主信访事项回复(美住保复【2026】1号)中看到,海甸街道物业办通过向小区居民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金椰都滨海花园小区原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海南万事达资产管理公司,该公司已于2020年7月8日办理注销登记。2023年5月28日,建设单位海南金椰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口万顺达金椰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该签约行为未严格遵循《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该合同行为不符合法定要求。

美兰区住房保障中心在回复中还强调:业主委员会应代表全体业主加强对物业公司公共收益项目的监管,建议业主提请业委会或由业主委员会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依法表决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物业入驻期间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查清收益管理使用情况后,依据审计结果及业主大会决议处理公共收益返还相关事宜。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今年2月14日作出的《关于周某某信访事项补充答复的函》中表示:“关于现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的问题,美兰区住建部门已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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