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香太坊沉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没款20万元

海拔新闻 2026-06-15 17:27:4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15日,记者获悉,因未经许可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香太坊沉香酒,近期,海南香太坊沉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没款204088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南香太坊沉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香太坊沉香酒,货值金额为14934元,违法所得为9946元。

据悉,海南香太坊沉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由北京香太坊沉香产业有限公司、香太坊(澄迈)沉香产业有限公司、浙江新越丝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胜景东路1-1号踏浪小区。针对海南香太坊沉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4月2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香太坊沉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946元、罚款194142元(货值金额的13倍)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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