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公布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3 11:24:30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今年以来,琼中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公布首批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一、琼中营根某某烤鱼店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案情简介:2026年3月26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食品原料存放区有过期的食品原料:“阿诺”脆皮香蕉,标示生产日期:2025/01/04,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阿诺”香芋地瓜,标识生产日期:2025/03/11,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经查,当事人从事网络餐饮外卖业务,同时经营线下堂食餐饮服务。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责令当事人对店内食品原料开展排查。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使用合格原料是餐饮食品安全的必要基础条件。过期、来源不明的食材原料极易滋生有害微生物、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直接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本案是餐饮经营者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库存食品原料管理不到位的典型案例。涉事商户同时经营线下堂食与线上外卖,消费受众广,留存过期食品原料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反映出部分餐饮主体食材自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松懈的问题。本案通过依法查处、督促整改、警示教育,有效纠正了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进一步督促辖区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食材贮存、定期清查、过期食品清理等法定义务,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二、琼中营根某某夜宵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案情简介:2026年4月14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厨师正在加工制作炒粉等热食类食品,现场未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16日,当事人已办理有效的健康证明。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违法行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的健康,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且通过健康体检后不能一劳永逸,应当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本案反映出部分网络餐饮经营者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基础食品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从业人员未办理有效健康证明就上岗,埋下食源性疾病传播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依法作出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督促网络餐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原标题:琼中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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