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海棠区曝光2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为严厉整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精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日前,三亚市海棠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通报2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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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山东齐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上岗电焊作业案
2025年12月10日,海棠区应急管理局对山东齐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三亚海棠湾金凤凰海岸珠宝城项目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罗某从事熔化焊接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照《海南省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版)》相关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对该项目分包单位山东齐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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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深圳市晶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上岗电焊作业案
2025年12月31日,海棠区应急管理局在海棠区保利·棠隐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时,发现负责该项目装饰装修施工的深圳市晶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吴某从事电焊特种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照《海南省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版)》相关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对负责该项目装饰装修施工的深圳市晶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三亚海棠区曝光2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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