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公布7起旅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三亚旅文 2026-05-29 13:19:40

为深入推进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清风行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持续擦亮三亚旅文“金字招牌”。现公布7起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广泛普法,持续推进三亚旅游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营造安心、放心、舒心、暖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推动三亚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案例一: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事项案

案情概要:2025年7月5日,海南海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规定事项,其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构成违法。依据《旅行社条例(2020修订)》第五十五条第二项,对该旅行社处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聚焦旅游市场合同签订不规范乱象,精准打击合同缺项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合同严肃性与游客知情权、选择权。执法部门对此类问题从严查处,警示旅行社依法规范经营,完善合同全部法定内容,不得利用信息差损害游客权益。同时,本案提醒广大消费者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条款,对不合规合同有权拒绝。执法行动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推动旅游服务诚信规范发展。

案例二: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

案情概要:2025年4月14日,小某某(三亚)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游艇载客进入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西瑁洲片区核心海域开展垂钓活动。该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2022修正)》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6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聚焦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经营乱象,精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牢牢守住生态保护底线。执法部门从严开展查处工作,警示各类经营主体严格遵守生态保护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同时,本案提醒游客自觉抵制各类违规旅游项目,共同守护生态资源。执法行动保障旅游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安全、规范发展。

案例三:导游未正确佩戴导游证案

案情概要:2025年5月21日,三亚天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吴某芳在三亚市某景区带团过程中,未规范佩戴导游证。该行为违反导游管理相关规定。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二十一条,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聚焦导游在岗执业不规范乱象,整治不按规定佩戴证件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导游执业秩序。执法部门从严查处此类违规行为,警示导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服务,旅行社也要强化内部人员管理。同时,本案提醒游客留意导游执业证件,发现违规行为可及时举报。执法行动持续规范服务行为,维护旅游行业良好形象。

案例四:旅行社未正确填写旅游合同案

案情概要:2025年5月21日,三亚天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的10份海南省“一日游”合同中,未载明旅行社编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营业地址等事项。该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2020修订)》第五十五条,对该旅行社处以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聚焦旅游合同填写粗放、要素缺失等乱象,打击合同信息漏填的违规行为,从源头减少旅游消费纠纷。执法部门从严查处,警示旅行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填写旅游合同。同时,本案提醒消费者仔细查验合同各项信息,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执法行动旨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旅游市场规范化运行。

案例五: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住宿事项案

案情概要:海南铭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旅游者签订的《海南旅游合同》中,“入住酒店”栏仅填写三亚、陵水等地名,未载明旅游行程中住宿安排及标准。该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构成违法。依据《旅行社条例(2020修订)》第五十五条第(二)项,对该旅行社处以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聚焦合同服务信息模糊乱象,精准打击隐瞒住宿标准、误导游客的行为,充分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执法部门从严查处,警示旅行社如实、清晰标注各项服务内容,杜绝使用模糊表述。同时,本案提醒游客重点核查住宿、行程等核心条款,谨慎签订合同。执法行动规范合同管理,营造诚信透明的旅游消费环境。

案例六: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案情概要:2025年7月23日,海南新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于某勇在带团途中,在旅游大巴车上向旅游者兜售海南特产等物品,本次行为未实际售出物品,无违法所得。该行为违反导游管理相关规定。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二十三条,对导游于某勇处以罚款5000元,对海南新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聚焦导游私自兜售物品的行业乱象,整治违规推销行为,净化旅游服务整体环境。执法部门从严处置,同时追究所属旅行社管理责任,警示导游恪守职业操守,旅行社加强日常监管。同时,本案提醒游客遭遇违规推销可留存证据并举报。执法行动整治行业顽疾,助力旅游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案例七: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案

案情概要:海南某某研学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替代险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该公司既未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也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补足凭证。2025年12月4日,相关部门发布公告要求其限期足额补足保证金,至2026年3月2日整改期限届满,该公司仍未按期足额补足。该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构成违法。依据《旅行社条例(2020修订)》第四十八条,对该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聚焦旅行社拒不补足质保金的严重违法乱象,打击漠视监管、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筑牢旅游市场风险防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顶格处罚,警示旅行社按期足额缴存质保金,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同时,本案提醒游客优先选择合规经营的旅行社参团,有效规避出行风险。执法行动清退违规经营主体,推动旅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原标题:利剑整治乱象 护航旅游市场 | 公布7起旅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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