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曝光2026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暗访抽查情况(第四批)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为进一步压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暗访抽查情况,省住建厅近日曝光一批问题突出项目,促使有关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彻底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建筑施工安全环境。
项目一:陵水县天英椰林云镜项目
建设单位:海南天英骏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阜阳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鑫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2号塔吊与3号塔吊群塔作业时,高位塔吊最低部件与低位塔吊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安全距离不足2米,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八条第(八)款规定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问题2:无支护基坑周边违规堆放大量土方、施工材料,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问题3: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肖某、任某、黄某未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问题4:8号楼2—4层电梯井道内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且电梯井口未设置防护门,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九条第(四)款规定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项目二:三亚市三亚高峰里二期
建设单位:三亚禾禾农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西运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海南松昌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间隙大于150mm,竖向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九条第(四)款规定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问题2:开关箱内违规采用普通空气开关,未按规范装设漏电保护器;电梯开关箱内接零保护装置缺失,存在人员触电及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
项目三:三亚市三亚丰和迎宾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
建设单位:三亚丰和迎宾学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海南安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海南航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脚手架连墙件整层缺失,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问题2:施工现场落地式脚手架>24m属危大工程,未编制相应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四)款规定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项目四:保亭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保亭新星农场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海南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铁兴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深基坑超危大工程施工方案未经施工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现场已实际施工,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四)款规定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问题2: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采光井内脚手架与结构间隙大于150mm,竖向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九条第(四)款规定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项目五:海南琼中县第二高中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施工单位:海南未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料斗起重钢丝绳断丝超标,损伤严重,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八条第(九)款规定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问题2:塔吊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的6#楼安全通道、木材加工区,未按规范搭设双层硬质防护棚,存在物体打击安全风险。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项目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主动提供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全省各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认真对标曝光隐患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本企业、本项目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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