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老乡未签合同起纠纷 乐东法院黄流法庭温情调解续乡情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向珊珊 刘涵婧)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流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口头约定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既妥善化解租金争议,又用心修复同乡情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郑某与被告金某本是同乡,2022年5月,被告金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郑某租赁一间铺面作为办公及仓库使用。出于对老乡的信任,双方仅达成口头租赁约定,未签订任何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也未明确租金标准、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关键条款。此后三年间,双方仅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进行资金往来,未形成规范的租赁结算凭证。直至2025年1月,被告金某微信转账5018元后,便不再支付拖欠租金及后续费用,原告郑某多次催讨均无果,郑某将金某诉至乐东法院黄流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发现该案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核心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双方系同乡,且已维持三年租赁关系,彼此存在一定信任基础,若单纯以判决方式结案,虽能从法律上界定权责,却难以真正化解心结,甚至会彻底割裂多年的同乡情谊,实现“案结”却无法“事了、人和”。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保持耐心与细心,充分倾听原、被告双方的陈述与诉求,全面掌握纠纷始末与争议焦点。
“我们都是老乡,当初出于信任才没签合同,这几年租金他一直断断续续给,现在拖欠这么久,我实在没办法才起诉。”原告郑某说道。被告金某也坦言:“我不是故意不给,是最近生意周转困难,加上双方账目时间久、往来杂,才产生了误会。”
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放下隔阂、互谅互让,不再纠结于细枝末节,最终就拖欠租金金额达成一致,共同确认欠款总额为8000元。
经公平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金某以已支付的押金2500元折抵相应租金,剩余5500元于2026年2月17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郑某。协议签订完毕,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场持续数月的租金纠纷圆满解决,濒临破裂的同乡情谊也得以修复。截至发稿,金某已支付郑某全部租金。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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