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转包!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没款117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10日,记者获悉,因违法转包,近期,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没款1171166.99元。
据介绍,2025年8月19日,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在屯昌县海馨家园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铝合金门窗工程中存在违法转包行为一案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指出,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专业承包单位,于2023年先后与项目总承包单位海南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三沙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材料购销合同》,承揽屯昌县海馨家园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全部楼栋的铝合金门窗加工及安装工程。
合同签订后,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施工组织、技术管理、质量安全控制等承包单位核心义务,而是于2023年7月25日与自然人李某思签订《建设工程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设立屯昌县海馨家园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铝合金门窗工程项目部,由李某思负责实施并确保合同条款的顺利执行,并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负责;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则主要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预结算、组织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工程款的收取与管理,并按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收取19%的费用(含上缴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各种规费和税金)。
此后,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虽又分别与海南方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屯昌海馨家园铝合金门窗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合同》,与海南亿杰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屯昌县海馨家园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铝合金门窗工程安装劳务分包合同》,但上述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均系由李某思组织介绍并主导。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违法转包。海南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三沙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价款为19950675.81元。
据悉,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由海南辰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省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经济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西侧新兴南路6号。针对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月4日,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违法所得1061438.27元、罚款109728.72元的行政处罚,并对海南海建金属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余作出罚款5486.44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温碧云】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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