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无小事!乐东法院审结一起相关行政诉讼案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陈雨露)近年来,各类托管中心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不少家庭解决了孩子看管的后顾之忧。但在便利背后,托管中心的消防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小规模托管中心消防安全责任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清晰划定了托管行业的消防安全红线,为广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陈某在乐东某镇经营一家学生托管中心,该中心场地涵盖一至四层,总建筑面积超500平方米,提供56个床位,面向学生开展托管服务。2023年9月8日,乐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托管中心存在11项消防安全隐患,随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到位。然而,在2024年1月2日的复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仍有8项隐患未整改,消防安全风险依旧存在。2024年3月14日,乐东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相关规定,认定该托管中心经责令整改后仍未消除火灾隐患,对其作出罚款117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陈某不服该处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乐东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作为行政处罚作出时该托管中心的经营者,是案件的适格原告。尽管此后该托管中心变更了经营者并办理注销手续,但这并不影响陈某在被处罚时的责任主体身份。同时,法院明确指出,该托管中心的经营规模已达到《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单位标准,必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乐东县消防救援大队认定的11项消防安全隐患,经责令改正后仍有8项未整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最终,法院依法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维持了消防救援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官提醒,无论托管中心规模大小,都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必须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管理,履行相应消防安全职责。孩子的安全是家庭和社会的共同牵挂,托管中心作为孩子日常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消防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广大托管中心经营者要以案为鉴,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设施维护、应急演练等各项制度,全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安心的托管环境。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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