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屯昌执法部门罚款10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25日,记者获悉,因存在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违法行为,近期,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7月25日对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指出,屯昌县中坤农场黄岭场部水厂延伸工程位于屯昌县中坤农场黄岭场部及周边12个连队和南坤镇3个村委。2024年5月15日,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投标的方式以423000元取得屯昌县中坤农场黄岭场部水厂延伸工程的项目监理。到2024年5月30日,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接到开工令后,许某友作为现场总监理、邱某全作为现场监理负责人对该项目履行监理职责。在2024年10月1日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接到屯昌县水务局举报函后,发现屯昌县中坤农场黄岭场部水厂延伸工程存在工程质量的问题。随后,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施工单位海南第一建设工程公司(另案处理)在施工期间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之后发现,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监管不力,导致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违法行为。
据悉,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成都冠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711号2栋1单元3楼106号。针对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违法行为,12月3日,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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