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施工!东方市妇幼保健院被罚款31万多元

海拔新闻 2025-12-14 14:43:3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14日,记者获悉,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近期,东方市妇幼保健院被罚款315506元、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赵某被罚款15775.3元。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东方市妇幼保健院的改扩建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属于违法行为。

据悉,东方市妇幼保健院系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机构,为事业单位,地址是东方市八所镇农科路。针对东方市妇幼保健院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1月28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东方市妇幼保健院作出罚款315506元的行政处罚、对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赵某作出罚款15775.3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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