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海口日报 2025-12-10 18:35:57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12月9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仝贵婵为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陈劲松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薄毅的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5年12月9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曲琳为海口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2月9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雪涛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郭朝阳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蔡端纯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萍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2月9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严琛为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艳为海口海事法院洋浦法庭副庭长。

免去:

罗春的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张柏桢辞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12月9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柏桢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柏桢辞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马雪涛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5年12月9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马雪涛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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