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海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李兴民 摄影报道)12月9日,《海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周军平在会上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海南不仅是改革开放的前沿,更是一座拥有深厚历史底蕴和独特文化魅力的宝岛。从千年崖州古城的绵延故事,到近代骑楼老街的中西合璧风采;从黎苗同胞的传统织锦,到侨乡故里的乡愁记忆,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是海南人民的“根”与“魂”,也是建设自由贸易港不可或缺的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周军平表示,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是弥补海南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制度空白的迫切需要,更是我们在自贸港建设中坚定文化自信、彰显海南特色,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海南篇章的必然选择。
周军平介绍,目前海南拥有1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4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三亚崖城、儋州中和、文昌铺前、定安定城)、3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三亚保平村、文昌十八行村、定安高林村)、117座传统村落、2片历史文化街区(海口骑楼和府城)以及超过4000处不可移动文物、510处历史建筑和百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此次出台《管理办法》,是为了将这笔丰厚的家底,从‘散落的珍珠’系统地串联成‘华美的项链’,让我们能更清晰地盘点、更坚决地守护、更有效地传承,从而为在自贸港建设中实现精准保护与创新利用,奠定更为坚实的根基。”周军平说。
《管理办法》的核心,是构建一个科学严谨、行之有效的保护传承制度体系。
一是建立全域覆盖的保护名录制度。明确了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申报、认定、公布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有价值的文化遗产能及时纳入保护体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划定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保护范围。设立了“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对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风貌管控等提出明确要求,在严格守护历史遗产的本体安全与风貌完整的同时,也为合理地活化利用预留了弹性空间。
三是落实分级分类的保护责任制。清晰界定了省、市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以及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管理人的具体责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责明确”的保护管理格局。
四是强化规划引领与全过程监管。要求将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保护前置。同时,建立了从调查认定、规划编制、修复提升、传承利用到监督追责的全过程管理制度,确保保护工作环环相扣、久久为功。
会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汪科表示,对文化遗产绝不是简单地“管起来”“保起来”,而是要贯彻新理念、新要求,推进和实施创新、务实的行动,让文化遗产在有效保护中“活起来”,在高质量发展中“火起来”。
要坚持“保护第一”,夯实“应保尽保”根基。海南将通过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积极发现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物质载体,推动认定一批新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把文化遗产找出来、保下来。逐步构建起全覆盖、多层次、应保尽保的保护体系,为自贸港筑牢文化底蕴。
要探索“活化利用”,激发“以用促保”动能。保护不等于封存,要鼓励在保护的前提下,对历史建筑进行“功能置换”和“适应性再生”。比如,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老建筑改造为文化空间、特色书店、精品民宿等。通过打造一批活化利用的示范案例,向社会释放清晰信号,吸引高水平的社会资本和专业运营机构参与进来,让老建筑在现代城市生活中找到新位置、焕发新活力。
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构建“成果共享”格局。保护工作绝不能“见物不见人”。要始终把改善原住民生活品质、尊重居民主体地位放在重要位置。在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的同时,同步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改造和人居环境提升。此外,支持居民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房产参与经营、就业,让原住民从“被动者”转变为“主动者”,从“旁观者”转变为“发展者”,最终实现文化传承、环境改善与民生福祉的多赢。
汪科坦言,高水平保护本身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二者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辅相成。在具体实践中,海南将通过划定“保护底线”,为开发建设设定不可逾越的底线。同时,通过精准的“规划引导”和“政策赋能”,推动发展重心向文化创意、特色旅游、数智科技等绿色、高附加值的业态转型,让历史文化遗产从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驱动创新、促进发展的“优质资产”。
【责任编辑:温碧云】
【内容审核:李彦昆】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