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

海拔新闻 2025-12-01 15:52:2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海南省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近日,海南省人大常委通过海南人大网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通过网络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寄送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截止时间到2025年12月20日。通信地址是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电子邮箱是srdfgwzhfgc@163.com。

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基层治理的创新举措,也是推动源头治理、夯实基层服务力量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网格精细化、信息化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中央和省委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构建科学合理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制定出台《海南省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是必要的。

《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工作原则和网格管理机构。《条例》第三条中规定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原则。《条例》第五条明确了各级网格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关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职责。

二是网格和网格员定义。网格员是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触角”,事关网格化工作长远发展。《条例》第四条针对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网格员定义分别作出规范。

三是网格设置和网格事项。《条例》第六条明确了网格划分的原则和要求以及调整的时机。《条例》第七条、第八条明确了网格事项清单,编制了8大类网格事项清单,明确宣传政策、采集数据、排查隐患等核心职责,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未列入网格事项的工作严禁随意指派,同时明确相关业务部门相应工作经费和加强工作监督。

四是网格运行机制和信息化建设。《条例》第九条明确要求网格事项上报、受理、流转、办理、反馈和核查等流程应当形成工作闭环,跨市县事项分别明确责任单位,避免推诿扯皮。《条例》第十条对信息化建设、数据共享、信息安全等分别作出了规范。明确了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义务和安全管理责任。

五是网格员职责及履职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明确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的相关职责。《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分别对网格员的工作要求、网格员禁止行为、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标识、履职保护等分别作出规范。

六是网格员招聘及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对网格员的招聘、退出机制进行了明确,规范网格员管理。

七是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是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基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对经费、待遇、社会保障、拓展出路、教育培训分别作出了规范。将网格化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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