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现场化纠纷 下沉基层促和谐

海拔新闻 2025-11-28 18:04:5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11月26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王宇婷、符玉梅、钟山前往海口市某物业公司办公室,就一起因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经过细致的调查和高效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部分款项。

案件系一起因楼上住户漏水导致楼下业主财产受损,而物业公司被指未尽到合理管理义务所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一审法院判决后,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海口中院二审合议庭经深入讨论后认为,此类邻里纠纷若仅审查书面证据材料,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因此,审判团队决定深入现场,在纠纷现场直接开展庭审活动,直观地了解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为了实质性地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邻里关系,合议庭有针对性地组织三方进行了“背靠背”调解。首先,合议庭耐心倾听了各方诉求,从法律责任、邻里情谊和诉讼成本等多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各方换位思考。在达成初步共识后,合议庭组织三方“面对面”协商,最终促使物业公司认识到其在维护管理房屋和协调住户矛盾中的不足,楼上住户也对自己的疏忽表达了歉意,楼下住户则同意向某物业公司支付欠付的2024年5月至今的物业费、水费和电费。各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当场达成了调解方案,即物业公司承诺,愿意履行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但需要扣减楼下住户欠付的物业管理费、水费及电费,并承诺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调解书后尽快支付,而楼上住户则当场向楼下住户微信支付了赔偿款,履行了赔偿义务。通过现场积极沟通与疏导,合议庭成功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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