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电动自行车整治典型案例:非法改装“零容忍”,4家商家被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十批),共4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海口美兰加逸伦电动车行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坐垫。6月1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时,发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海口美兰加逸伦电动车行擅自拆除并改装电动自行车鞍座。经查,海口美兰加逸伦电动车行于2025年6月10日分别从广东某机车有限公司和浙江某机车有限公司购进“雅迪”牌电动自行车4辆并用于销售。海口美兰加逸伦电动车行擅自拆除上述电动自行车的坐垫并进行改装加长,购进后尚未售出即被执法人员查获。7月2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口美兰加逸伦电动车行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众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美兰区分公司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坐垫。6月1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时,发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的海南众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美兰区分公司擅自拆除并改装电动自行车鞍座。经查,海南众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美兰区分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分别从无锡市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某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购进“捷羚”牌电动自行车7辆并用于销售。海南众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美兰区分公司擅自拆除上述电动自行车的坐垫并进行改装加长,购进后尚未售出即被执法人员查获。7月2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南众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美兰区分公司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屯昌坡心孔海电动车销售店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6月30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屯昌县中建农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时,发现屯昌坡心孔海电动车销售店正在销售经改装后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查,涉案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共计6辆,其鞍座与车辆随附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载明的车辆外观简图不一致,构成了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7月25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屯昌坡心孔海电动车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屯昌坡心孔海电动车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白沙牙叉新鸿顺摩托车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6月24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白沙牙叉新鸿顺摩托车行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行待售电动自行车加装加长鞍座,现场采用卷尺测量鞍座长度,长度为540mm,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第6.1.5条“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b)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的规定。经查涉案电动车共26辆,白沙牙叉新鸿顺摩托车行于2025年6月20日购进,尚未售出即被执法人员查获。8月5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白沙牙叉新鸿顺摩托车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白沙牙叉新鸿顺摩托车行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高频次执法检查、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等方式,对非法改装、加装等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为进一步凝聚社会监督合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诚邀广大消费者、企业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与安全。举报电话:12345。
【责任编辑:谢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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