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故负有责任!海南城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49万元
海拔新闻
2025-11-02 16:19:2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2日,记者获悉,因对事故负有责任,近期,海南城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49万元。
据介绍,2025年6月29日上午,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西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发生一起机械施工钩破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的事故。涉事项目名称为海甸二路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单位系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企业),承包单位系海南城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企业),劳务分包单位系海南中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租赁单位系海南鹭山贸易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系海口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级企业)。
事故调查组认定,美兰区海南城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29”燃气泄漏事故是一起因使用机械冒险作业造成燃气泄漏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海南城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行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周某未依法取得住建部门的安全资格证书,指导督促海南中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对事故负有责任。
据悉,海南城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116-8号。针对海南城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0月17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南城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9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温碧云】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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