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10月30日,记者获悉,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于当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春节过后没几天,陈某、符某就在某手机APP软件的公群里联系一些“上家”,并私发给“上家”他们想刷单、跑分赚钱。同年2月15日,陈某、符某通过该软件与上家联系,二人便先行垫资交付押金给上家,随后通过使用上家所提供的付款码在线下以刷POS机买卖烟酒的方式在省内各市县寻找能购买大量香烟、茅台酒的商家帮助诈骗分子进行跑分洗钱。2025年2月15-17日,陈某、符某到五指山某酒业商行、陵水县某酒业连锁商行通过多名上家提供的付款码购买烟酒共286529元(其中被诈骗资金共计25500元)。

经查,被告人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计25500元,获利2100元,被告人符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计13000元,获利2000元。被告人陈某、符某明知上家的钱款是犯罪所得,仍使用上家提供的付款码帮助上家在海南省陵水县、五指山市的商行,刷POS机购买烟酒的方式予以转移钱款,二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最后,被告人陈述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进行道歉。恳请法庭给自己一个早日改过自新的机会,争取早日回归家庭,早日回归社会。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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