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因驾驶电动自行车多项违法且抗拒执法被处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10月4日早高峰期间,海口公安交警在滨海大道与海港路交叉口,依法查处一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多项违法且抗拒执法的案件。目前,涉事驾驶人莫某已被依法处罚,并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当天上午,莫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至该路口时,违规斜穿机动车道。这一危险行为被路口执勤民警及时发现,民警随即依法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然而,莫某拒不服从指挥,反而加速掉头逆向行驶;在民警再次要求停车后,他又强行转弯向上坡路方向逃逸。

随后,交警部门迅速开展调查,很快锁定违法当事人莫某,并依法传唤其到案接受处理。经核查,莫某存在四项交通违法行为:一是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且占用机动车道;二是未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三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四是拒不服从交通警察现场指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莫某的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定、合并执行处罚。同时,因其存在抗拒执法行为,该案件已移交海秀西路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海口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1.守法出行是义务: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骑行者、行人,都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坚决杜绝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危险行为。
2.配合执法是责任: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广大市民遇到民警执勤检查时,应积极主动配合,任何拒不配合、阻碍甚至抗拒执法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交通安全无小事: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侥幸心理,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努力。
椰城交警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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