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苏琼川受贿案一审宣判

海拔新闻 2025-09-25 20:59:1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陈奕超)9月25日,琼中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琼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委委员、琼中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苏琼川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苏琼川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被告人苏琼川全额退缴的违法所得362.9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琼中县监察委员会依法处理。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苏琼川利用担任琼中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副院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药品和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上为12名药商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62.9万元。

琼中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苏琼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362.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不可收买性,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苏琼川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的减轻、从轻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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