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推介会暨政策解读会在香港举行 详解政策红利 解码发展机遇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9月9日,距离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正式启动倒计时100天之际,海南自由贸易港推介会暨政策解读会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会议主持人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启动以来,国家部委对海南自贸港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相继出台,它们是推动海南自贸港快速发展的强劲引擎,每一项政策不仅是海南自贸港的顶层设计,更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如今,自贸港建设已进入关键冲刺阶段,更多新政策也在陆续推出,覆盖更多区域和行业领域,海南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和务实的举措推动琼港两地深化合作,以实际行动促进琼港携手同行、合作共赢。
目前海南自贸港已落地实施的有18项税收政策
海南省财政厅厅长蔡强在会上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对于税收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分步骤、分阶段地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安排,最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目前,已落地实施的有18项税收政策,包括原辅料、自用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及游艇3张“零关税”清单,加工增值免关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15%、离岛免税等14项《总体方案》明确的早期收获税收政策;还有暂时进境修理免税、暂时出境修理免税、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离岸贸易印花税免税等在《总体方案》基础上又新增出台的4项增量税收政策。
2025年7月23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后,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委出台了进口征税商品目录、货物流通税收政策、加工增值免关税新政等3项封关政策,拟于全岛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届时现有的3个“零关税”政策将被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和货物流通税收政策取代并优化,加工增值免关税新政将取代现行的试点政策。同时,其余税收政策将按现有规定继续执行。
关于海南自贸港税收制度体系,蔡强总结有4个特点:一是具有稳定性,这些政策都是在中央部署下,以自贸港法或中央部委文件等法律法规形式明确,政策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二是具有特殊性,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是自贸港建设的保障,很多政策为海南独有,如离岛免税、内外贸同船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燃料油等;三是具有系统性,自贸港税收政策涵盖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航运中心航空枢纽建设以及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等各方面;四是具有渐进性,结合推进更高水平开放需要,自贸港税收政策滚动出台并不断优化升级,确保政策力度持续提升,政策红利不断释放。
蔡强说,未来,海南将根据中央部署,一是继续落实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现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符合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高端人才和优质企业落地海南,助力自由贸易港发展;二是推动部委适时调整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不断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三是结合消费者多元化购物需求,优化调整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四是积极研究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的相关税收政策,允许岛内居民能够免税购买一些进口产品,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五是稳步推进销售税改革研究工作,适时进行测试实施。
着力打造海关智慧监管模式,促进口岸快速通关
海南自贸港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封关后将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进出口管理制度。海口海关副关长田涛在会上介绍,海关更加突出贸易自由便利,按照“智慧监管、信用监管、顺势监管、协同共管”的思路,进一步创新监管制度,着力打造与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海关智慧监管模式,实现高效精准监管,促进口岸快速通关。
“一线”,实施径予放行。海南积极学习借鉴香港自贸港便利化通关措施,在“一线”探索实施径予放行。径予放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的对进口货物的一项通关便利化措施。除依法需要检验检疫或者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外,海关对进口“零关税”货物、保税货物等按规定实施径予放行。径予放行货物不涉检、不涉证、不涉税,申报项目从105项简化至33项,企业可快速通关。
“二线”,突出智能高效监管。坚持“一线”放开什么,“二线”就管住什么,做到既精准管住,又高效便捷。一是精准监管。在“二线口岸”设置海关监管通道和非海关监管通道。海关在“二线口岸”海关监管通道仅对“零关税”货物、享受加工增值政策的货物、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的货物等三类货物实行管理,大多数货物及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出岛仍按现行规定管理,最大程度便利海南与内地贸易往来。二是“智慧+信用”监管。建设海关智慧监管平台,打造基于大数据的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涵盖29.7亿条数据的大数据池、147个风险特征库、93个大数据模型,开发“零关税”、加工增值、离岛免税等智慧监管场景,实现自动化监管、智能化预警。推动建立“二线口岸”信用通关制度,对全省7万多家外贸经营主体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对高级认证企业、“白名单”等高资信企业依次降低查验率和稽核查频次,适用通关便利措施。此外,我们在“二线口岸”运用智能化检查设备,对被布控查验的货物实施无侵入式查验,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三是创新监管。大幅压缩“二线”出岛申报项目,“二线”报关单项目从105项简化至42项。创新实施“分批出岛、集中申报”通关模式,企业可先办理货物“二线”出岛手续,后续再集中办理报关纳税手续,有效提高通关效率。实施顺势监管,将海关监管有效嵌入到货物现有出岛流程中,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站放行”。
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善华在会上介绍,海南近期印发实施了《海南省加快构建具有特色和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充分发挥海南的自然禀赋及自贸港政策制度优势,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海南经济提供更加坚实的产业根基。
一是以实体经济为基础支撑,做优做强主导产业。海南进一步放大“特色”的优势,延长“产业”的链条,让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四大主导产业做优做强。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加快推动旅游业与文化、体育、康养等融合发展,多提供具有海南印记的旅游特色产品,打造国际时尚消费引领地、多元文化体验地、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提档升级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做好高端购物、教育、医疗“三篇消费文章”,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同时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条,下大力气引进一批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项目。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加大热带优异果蔬引进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渔业转型,让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成为海南的一张新名片。
二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擎,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海南将聚焦育种、空天深海、绿色数字等“五向图强”,以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培育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成果。聚焦国家所需、海南所能,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打造多层级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国际交流,科技开放合作。聚焦种业、深海、商业航天等新领域新赛道,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大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提供更多产业载体。聚焦建设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强化经营主体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打造以企业为主体、产业链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支撑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联合体。
三是以园区平台为重要载体,加快推动产业集聚成势。持续提升园区带动能力,努力将园区打造成培育产业的“肥田沃土”。一方面,大力提升园区平台功能。创新园区投融资机制,创建重点产业集群。同时,加强重大项目引进、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促进园区之间合理分工、错位发展、协同发力。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平台开放合作。国际方面,借助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各类开放平台,加强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自由贸易园区的交流合作和功能对接,加快推进琼港经济合作示范区以及中新(海南)绿色低碳发展示范项目落地。国内方面,加强同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深化同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合作,在互利共赢中实现共同发展。
封关后经营主体可叠加享受现行关税优惠政策和自贸港“零关税”政策
封关运作后,海南自贸港对外商投资具有哪些显著的吸引力?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李枝平列举了三个方面。
投资成本进一步降低。海南实施的“零关税”“低税率”税收政策,将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降低投资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吸引更多投资者来海南投资。比如,封关后,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清单扩容(“零关税”清单约6600个税号产品,提高了53个百分点)、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转的税收政策落地实施,有助于降低岛内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提升,吸引贸易型企业投资。实施优于全国的保税维修目录清单以及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将吸引更多制造业、加工业等实体企业投资。
可以叠加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封关后,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是在现行关税优惠政策基础上的升级扩容,经营主体可叠加享受现行关税优惠政策和自贸港“零关税”政策,并可以自愿选择、择低适用。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叠加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免税、资本性支出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货物政策等。
海南自由贸易港更加开放便利。目前,海南拥有全国最短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海南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条目总数继续保持全国之最,在全国通用目录的基础上,叠加海南省目录72条。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更加开放便利:比如,投资将更加自由便利。海南将持续开展压力测试,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下一步推动交通运输、农业、文化等领域对外资开放,持续压减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货物进入“一线”更加便利。货物“零关税”水平达到74.1%,“一线”对符合条件的货物实施径予放行、取消大部分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管理等。鼓励类产业目录将持续扩大。封关后,海南将按照内外资平等要求持续扩大外资企业享惠主体范围。
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门槛降低,进口料件来源更加广泛
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作为海南自贸港一项重要政策,封关后政策有哪些优化调整,对企业有什么新的利好?
海口海关副关长田涛给予回答: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该政策作为海南首创性政策,2021年从洋浦保税港区试点,已逐步推广至海南自贸港全岛实施。实施4年来,已有超百亿元在海南加工生产的货物进入内地销售时享受免征进口关税的优惠,累计已免征进口关税8.1亿元,惠及50家企业,覆盖行业从最初的粮油、玉石、肉类等领域,拓展到医药、珠宝、石化等多个制造产业,有效带动海南实体产业发展。
封关后,政策主要在四方面做了调整优化:
一是放宽了企业享惠门槛,取消对享惠企业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限制条件,部分鼓励类产业营收占比达不到总营收60%以上的企业也可适用享惠政策。
二是扩大了进口料件范围,在此前仅允许保税货物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将“零关税”货物纳入适用范围。封关后,企业进口“零关税”货物开展加工也可适用政策免关税,可有效发挥“零关税+加工增值”叠加效应。
三是将海南自产料件纳入增值部分,经认定的海南自产货物价值可从境内采购料件价格中扣除,相当于将自产货物价值纳入增值部分,更有利于企业加工制成品增值率达到或超过30%,享受免关税政策。如,某企业使用进口料件价格30元,使用境内采购料件50元,成品内销价格100元,计算增值率仅为25%,若境内采购料件中扣除自产料件5元,则增值率可达到33.3%。此种情形,既有利于企业灵活调节增值率,也利于海南本岛产业加入加工增值链条。
四是扩大了加工增值累计的适用范围,试点期间允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深加工结转总体增值超过30%的货物内销适用加工增值政策,封关后保税加工累计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扩大到全岛,鼓励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如,海关特殊区域外A企业利用进口保税料件加工半成品(增值20%),由下游B企业加工成成品(增值15%),单独一家均无法满足增值30%的条件,两家企业累计起来满足30%,两家企业使用的相关进口料件的关税均可免除。
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门槛降低,进口料件来源更加广泛,企业加工增值将更加容易,有利于更多经营主体,拓展运用场景,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条,形成高端加工制造的产业集群,有力提升海南自贸港特色产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全国首部事关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为海南民营企业抢抓封关机遇、应对开放挑战提供了精准法治护航
海南近期出台施行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该规定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布以后出台的全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为海南民营企业抢抓封关机遇、应对开放挑战提供了精准法治护航。海南自贸港此次专门为民营经济立法,在自贸港政策赋能方面有哪些考虑?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善华说,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各大民企是当仁不让的中流砥柱,起到重要战略支撑作用。民营企业与海南自贸港相向而行,蓬勃发展,民营经济整体实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已成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生力军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截至6月底,海南省实有民营经营主体360.44万户,占全省经营主体的97.54%,其中民营企业93.72万户。全省民营经济组织贡献近60%的GDP和近90%的就业岗位。
《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作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布后全国首部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代表了自贸港的速度,规定以29条“小切口”立法形式,聚焦公平竞争、自贸港政策赋能、金融支持等核心领域,为海南民营企业抢抓封关机遇、应对开放挑战提供了精准法治护航。
在自贸港政策赋能方面,《若干规定》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大显身手。一是鼓励投资,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四大主导产业发展,依法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和海南自贸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领域的项目建设,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享受所得税优惠、“零关税”、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等海南自贸港政策。二是支持科技创新,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围绕自贸港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发展种业、深海、商业航天、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生物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立健全科研机构与民营经济组织对接机制,为民营经济组织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条件、技术服务和支撑;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支持产业链主导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创新平台。三是加强对跨境贸易投资的指导服务,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组织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在海外依法合规开展投资经营等活动,参与“一带一路”相关项目建设,并要求有关部门加强服务和监管协作,从用好对外贸易投资服务平台、提供通关便利一站式服务、提供跨境贸易投资相关信息服务和加强培训、建立重大风险以及对外贸易预警机制、监测进出口异动情况、加强对保护贸易投资安全的指导服务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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