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提供环评批复等材料,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被罚20.02万元

海拔新闻 2025-09-08 20:25:2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8日,记者获悉,因未能提供环评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等材料,近期,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20.02万元。

据介绍,今年5月18日,澄迈县福山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到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仓库内有一条塑料颗粒生产线正在生产。生产工艺为自用珍珠棉切割后产生的边角料,经过设备加热熔解后进行拉伸,冷却后切割成塑料颗粒。随后,福山镇人民政府将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线索移交至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6月5日上午,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仓库内存放有塑料香蕉套袋、纸质香蕉套袋等农业生产物资。同时,发现仓库内存放有两堆珍珠棉边角料,重量约200公斤。现场检查时尚未发现塑料颗粒生产设备,项目已采取了噪声防治措施。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称,塑料颗粒生产线于2024年11月购置回来,2025年5月投入使用,总投资额是2万元。根据澄迈县生态环境局的回函,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为珍珠棉,属于塑料的衍生材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大项53小项,属于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的项目,但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环评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等材料。

据悉,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澄迈县福山镇福桥北路261号。针对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8月21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态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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