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卖淫!乐东一老人在家门口受审

海拔新闻 2025-08-20 11:47:0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8月18日上午,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以巡回审理方式,将一起涉嫌容留卖淫罪案件的庭审现场“搬”至被告人王某某家门口,开展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1月期间,失足妇女陈某某、韦某某在被告人王某某提供的房屋内从事卖淫活动,每次向嫖客收取70元至80元费用,并从中向王某某支付10元作为场地使用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阅卷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王某某已85岁高龄,且身患疾病导致行动不便,若要求其到法院参加庭审存在实际困难。为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符志清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设置在王某某家门口,同步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活动,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打造生动直观的法治公开课。随着承办法官敲响法槌,庭审依法有序进行。

庭审过程中,承办人充分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认真听取双方意见。被告人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今后将吸取教训,绝不再犯。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特点现场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容留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刑事责任及社会危害。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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