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渔船开渔生产安全提示
2025年8月16日南海区开渔生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海南省渔船和海上渔业设施防御台风指南》和《海南省渔船火灾防范指南》,请海南省广大渔船渔民尤其是船东、船长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防御台风和防范火灾的安全措施。
同时请广大渔船渔民自查是否已落实了海南省前期的公告和要求,包括船东、船长必须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洋渔船进出港(停泊点)报告管理的通告》对渔船进行注册并填报进出港报告,船东船长必须按照《海南省渔船出海前船东船长守法生产和安全生产自查表(试行)》在出海前进行渔船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船东、船长、船员必须认真学习《海南省渔船渔民守法生产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要点》,提升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海南省渔船和海上渔业设施
防御台风指南
为做好渔船、海上渔业设施防御台风工作,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请广大渔民认真落实好防风安全措施。
一、台风预警信息查询渠道
渔船渔民、海上渔业设施工作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关注台风预警信息,尽早做好防风措施。
(一)手机微信搜索关注“海南预警信息发布”“海南气象”等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台风、海浪、大雨、雷电等灾害预警信息,还可观看灾害防御科普视频、图文。手机微信小程序内搜索“台风路径”,可查询台风信息。
(二)用手机或电脑的浏览器,搜索“中央气象台台风网”“海南三防台风路径”“浙江台风网”等网站可查询台风信息。
(三)查看手机的“12379”(突发事件预警平台)预警信息或北斗终端的预警信息,关注电视、广播等渠道预警信息。
二、渔船防台风措施
船东船长是渔船防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渔船所在区域监管部门的防风部署要求,落实防风安全措施。
(一)按要求做好回港避风或海上机动避风。渔船防风优先考虑就近回港避风,在时间充足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也可考虑前往距离较远的渔港(锚地)避风。渔船进港后船上人员应全部转移上岸,确保人员生命安全,不得冒险留下船员在船上开机顶风操作。渔船采取海上机动避风的,应当根据台风路径和影响范围,尽快驶离台风影响海域。
(二)做好跟帮编队和互助保障。渔船防风过程中,应保持多艘渔船跟帮组队,确保发生险情时快速互帮互救。渔船发生故障的(例如主机故障失去动力),在时间充足且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跟帮渔船拖带故障渔船等方法施救。如时间紧迫不能确保安全(例如拖带将造成无法及时返回避风),应将故障渔船人员全部转移到跟帮渔船上,确保人员安全。
(三)保持通讯畅通和航行安全。渔船防风途中,应全程保持北斗、AIS等通导设备开机在线,显示船位。全体船员必须全程穿戴救生衣,注意防范人员落水风险。防风途中加强观察瞭望,使用安全航速,主动避让商船、货船等各类船舶,不能抢越船头。雨雾中航行视野受限,应注意正确点亮显示号灯,鸣放声号。注意收听其他船舶的声号,避免与其他船舶碰撞。遇突发危急情况时,在跟帮渔船快速互救的同时,拨打12395(海上搜救中心)、95110(海警)、95166(渔业安全应急)等电话报告情况。
(四)禁止渔船“抢风头、赶风尾”冒险出海。防台风期间,渔船不得冒险“抢风头”顶风出海。渔船避风回港后,应注意加强船舶固定防止走锚,不得在台风警情解除前冒险“赶风尾”出海生产。
(五)利用渔船财产保险提升船员安全保障。在渔业互保机构购置渔船财产保险可享受海南省财政补贴,建议船主购置该保险,确保因台风灾害导致渔船发生故障时,能果断“弃船保人”,避免为保渔船而发生人员死亡失踪事故。
(六)做好防御南海“土台风”。在南海海域内生成的热带气旋俗称“土台风”,受多重因素影响,预测的路径、移动速度、风力强度、持续时间等信息发生变化的概率较大,难以精准预测。对比防御从菲律宾以东进入南海的热带气旋,渔船在防御“土台风”时,更要尽快完成回港避风或离开台风影响区域,防范“土台风”移动速度加快、风力加强、路线突变等引发灾害和险情。
(七)做好防御NS海域台风。NS海域远离海南本岛,NS海域风力强度为十级以下时,该渔船可就地避风,迅速进入当地岛礁和相关区域避风。避风期间如需协商进入有关管控区域的,渔船船东、船长要提前报告本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报告应急管理部门予以协调。NS海域风力强度达到十级及以上时,结合台风移动路线,可提前驶离台风影响海域,或根据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其他特殊防御措施。
三、海上渔业设施防台风措施
(一)做好灾前保种和抢收工作。7月至11月为台风高发季节,海上渔业设施业主应密切跟踪关注台风动态,根据研判做好种鱼转移和起捕抢收工作,降低台风灾害对养殖水产品的损失程度。
(二)做好设施日常检查。做好渔业设施锚泊系统的日常检查、加固,做好人员快速撤离的准备。一是要检查缆绳是否有磨损断裂,根据极端风浪海况的波高情况,适当加固、加长所有固定锚绳,避免锚绳与网箱框架无缓冲“硬拉”;二是注意连接贯通不同方向的缆绳,使渔业设施箱体与缆绳成为一个整体,避免箱体因强风大浪变形而崩塌或折断;三是要注意检查养殖平台、养殖箱体上警示灯等示位警示装置是否正常工作,避免网箱等设施因强风移位后与船只发生碰撞。根据渔业设施具体情况做好其他相关防风安全措施。
(三)及时按防风要求完成人员撤离。应当做好工作人员在平台与陆岸往返的应急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全部海上人员必须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点之前安全撤离。从设施撤离之前,应当再次检查设施设备情况、锚固安全情况等。具备远程监控或控制功能的养殖平台,人员撤离时可开启该功能,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远程状态监控或有限干预,提升防灾实效。
(四)加强灾后设施检修和疫病防控。在台风安全风险解除之前,工作人员不得冒险返回海上渔业设施。台风灾害风险解除后,及时开展设施检修和防疫工作。迅速巡查并打捞养殖区域内所有死亡鱼类,防止其腐烂污染水质、滋生和传播病原体。打捞的死鱼应集中收集,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规定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倾倒入海。仔细观察存鱼状况,高度警惕“海水小瓜虫”等因环境剧变而易发的疫病,发现异常立即隔离、送检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科学用药防治。
(五)落实工作人员保险保障并加强养殖保险保障。渔业设施业主应当为渔业设施工作人员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殖业主可根据养殖需求购置省级深远海养殖金鲳鱼政策性保险以及当地市县渔业特色险种,以较低的投保成本建立较高的防灾保障,防范因灾害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六)建立健全渔业设施防风安全管理制度。结合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印发的《深远海养殖设施运营管理安全指南》和设施设备实际情况,渔业设施业主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细化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四、做好避风情况报告
渔船渔民、海上渔业设施业主应及时将回港上岸避风情况向辖区村委会、镇政府或市县渔业渔政部门报告,以便市县村镇街道统计上报。
海南省渔船火灾防范指南
渔船渔民要认真履行渔船防火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学习认识引发渔船火灾的风险点,做好渔船火灾防范工作。
一、认识引发渔船火灾的高危风险点
(一)渔船的蓄电池、配电板、电路控制箱、电线的老化、破损,电线破皮裸露,容易造成电路短路,瞬间产生高温,引发起火。
(二)渔船上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规格过小的电线、老化的电线电路负荷过高,电线升温引发起火。
(三)沾染油污、水渍、灰尘等的脏污插头,插入插座后,造成短路或插座两极间产生火花放电,引发起火。
(四)渔船机舱内地面墙面未清理的油污,燃油管路破裂或油料存放不当泄漏的油料,遇电焊火花、未熄灭的烟头、打火机等火源引发起火。
(五)渔船上的液化气瓶、油漆、机油、柴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存放不当,泄漏被火源引燃起火,或在密闭空间内挥发、蒸发后遇高温、静电时发生爆燃。
(六)渔船维修时,动火电焊操作火花溅落至易燃物,或维护刷油漆时点火抽烟等因素引发起火。
(七)渔船厨房搭建大量使用木质、胶质等易燃材质,被厨房明火等火源引发起火。
(八)船员点燃祭祀香烛后离开渔船,或船员点燃蚊香后入睡,火源倒翻引燃易燃物起火。
(九)船东、船长、船员未认真排查渔船火灾隐患或因用火不当等其他因素引发起火。
二、做好渔船防火安全工作
船东、船长是渔船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一)定期聘请专业电工开展全面检查。船东船长应当定期(例如每个季度、每个年度)聘请专业电工,对渔船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重点检查渔船的蓄电池、配电板、电路控制箱、电线的老化、破损,乱接乱搭电线、电线破皮、电线规格过小不能承载用电强度等问题,应及时更换老化、破损、规格不符合使用需求的涉电设备、电线,规范电线电路的搭线、接线。
(二)日常开展自查并规范用电行为。船东、船长在每次出海前,应当开展用电安全自查,及时整改用电安全隐患。日常在渔船上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要确保用电功率不超过电线电路负载能力,各个用电设备的插头都处于无油污、水渍、灰尘的清洁状态。
(三)防范易燃易爆物泄漏和油、汽挥发燃爆风险。船东船长应当确保船上的液化气瓶、油漆、机油、柴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在阴凉、安全的位置妥当存放,防止其泄漏或在密闭空间内持续挥发。应当确保设施设备的油路、管路无破损和泄漏,及时清理各区域的油污。在密闭机舱等危险区域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语,禁止人员点火吸烟及随意动火作业(例如明火、电焊操作)。
(四)规范船上动火作业。渔船上开展维修动火作业(例如电焊操作)时,应由专业人士操作,确保渔船处于隔离其他渔船的安全区域,并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准备,清理动火作业位置附近的渔网、泡沫、油漆、燃油、气瓶等易燃物,防范火花溅落引发火灾。
(五)防范厨房用火和生活用火风险。渔船厨房搭建应使用具有阻燃性能的板材或铁、钢等难以引燃的材质。禁止在无人值守的渔船上点燃祭祀香烛,船员点燃蚊香时应当配套使用阻燃底盘。及时清理船上的易燃杂物,减少火点和火源蔓延的介质。对休渔或长期停靠的渔船,船东船长要适时上船检查,防范高温暴晒等因素造成火灾风险。
(六)做好船员防火宣传培训。船东、船长要组织船员通过学习本指南、手机上网搜索观看火灾防范视频等方式,学习渔船火灾防范知识、提升火灾防范技能。
附件一: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洋渔船进出港(停泊点)报告管理的通告
附件二:
附件三:
(原标题:渔船开渔生产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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