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新闻发布会召开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崔善红)8月12日上午,海南高院召开海南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2019—2024)》白皮书,并公布具有典型意义和指导价值的案例。海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君丽出席发布会并进行发布。

2019年9月至2024年12月,海南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5136件。
目前,海南已形成以海南高院民四庭为引领,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2个国际商事法庭为示范,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海口海事法院2个专门法院和三沙中院1个地方法院为特色,以海口市秀英区法院、文昌法院、洋浦法院、三亚城郊法院、三沙群岛法院5家基层法院为支撑的涉外民商事审判新格局。
海南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呈现以下特点:案件数量稳中有升,案件类型逐渐多样化,涉外当事人来源日益广泛,案件标的额持续增加,司法协助需求增加,调解撤诉效果显著,精品案例不断涌现。五年来,海南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比例达到40.14%,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成效明显。
海南法院主动服务大局,有力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审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促进涉外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持续加强司法政策供给。在全省重点园区设立海南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站,主动调研了解中外企业司法需求,为各重点园区提供精准、高效、差异化、特色化的法律服务。
2024年6月19日,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在海南省一中院正式启动运行。目前,该中心已入驻海口江东法务区,并向境外调解机构委托调解案件。海南高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签订《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替代性争议解决交流与合作协议》,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
海南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动涉外审判现代化。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是全国最早建立“立、审、执”一体化、跨区域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专门法庭。构建示范性涉外诉讼服务工作体系,探索通过线上核实境外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及诉讼退费及执行领款等便捷方式,便利境内外当事人诉讼。海南省一中院聘请12名国内外法学专家组建专家委员会,为复杂案件的审理提供专业咨询和智力支持。
海南法院积极推进港澳台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工作,选聘外籍人士作为诉讼服务国际志愿者。2022年以来,港澳台籍陪审员、外籍调解员充分利用其专业技能和语言优势,共参与案件调解、陪审20余件。
同时,海南法院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等10余家境内外机构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参与国际商事纠纷化解工作。海南省一中院创建国际商事纠纷诉讼、仲裁、调解“三位一体”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多部门协同、境内外调解组织联动,形成解纷合力。海南省一中院自主研发创设可在全球范围内开展涉外民商事纠纷化解的在线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做到诉、调、裁无缝对接。
海南高院积极推动规则衔接,扩大海南司法影响力。持续规范域外法查明工作,出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外国法律查明工作指引》。三亚中院积极推进“一站式域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该平台是集成化、智能化、交互式的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海南法院依法支持商事仲裁有序发展,发布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裁判指引及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建立撤销仲裁前与仲裁机构会商制度,有效维护仲裁的稳定性和公信力。
此外,海南法院创新构建临时仲裁司法审查机制,出台《关于开展临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出《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当事人即使与我国无实际联系亦可协议选择海南法院进行管辖。健全司法协助体制机制建设,出台《涉外涉港澳台工作管理规定》《国(区)际司法协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积极推进司法文书跨境直接送达。出台《依据海牙送达公约和海牙取证公约直接向外国中央机关提出和转递司法协助请求和相关材料的实施细则》,海南高院成为全国十家试点高院之一。
海南高院还发布了12个涉外民商事审判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海南法院在积极履行国际公约义务、执行区际司法协助安排、准确查明和适用域外法、促进司法裁判尺度统一、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纠纷多元有效化解等方面的司法实践成果。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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