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中医医院被警告、罚款11万元,原因是这些

海拔新闻 2025-08-08 10:49:0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8日,记者获悉,因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西医康复评定及康复治疗项目、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近期,屯昌县中医医院被警告、罚款11万元。

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结果指出,屯昌县中医医院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西医康复评定及康复治疗项目,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定;屯昌县中医医院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吴某昊、李某玉、饶某强、詹某水、王某礼、吴某强)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规定。

据悉,屯昌县中医医院存在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西医康复评定及康复治疗项目、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为。针对屯昌县中医医院存在上述违法行为,7月16日,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对屯昌县中医医院作出警告、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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