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就执“刑”!澄迈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唐伟杰 通讯员 林琳 王浩然)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典型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向社会释放出“生效裁判必须履行,抗拒执行必受严惩”的强烈信号。被执行人马某在明知负有返还148.5万元债务义务的情况下,通过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手段公然挑战司法权威,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依法处置其名下财产抵扣债务。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司法机关坚决打击“老赖”、捍卫法律尊严的决心。
案件回顾:逃避执行的“戏法”终被识破
2020年,澄迈法院就原告李某甲、李某乙与被告马某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马某需向原告返还148.5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马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等一系列执行措施,但马某却视若无睹,继续逃避执行义务。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马某在被列为被执行人期间,长期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掩盖财产线索:使用其女友的微信账号和个人银行卡进行资金往来,甚至借助其儿子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转移资产。其转移的资金累计高达50万元,先后用于投资和购买一辆名牌越野车等奢侈消费。更有甚者,当法院向其发出《责令交出财物通知书》后,马某干脆选择“失联”,妄图彻底规避执行义务。
法律亮剑:刑事追责击碎侥幸心理
马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行为已涉嫌犯罪,2022年,澄迈法院依法将马某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过侦查,马某的隐匿、转移财产行为证据确凿。2024年1月19日,马某在法律威慑下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在审理过程中,澄迈法院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及量刑情节后认为,马某有能力执行生效判决却故意逃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决定将扣押在案的越野车进行处置,以抵扣其应承担的债务义务。这一判决既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有效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新规之下任何逃避执行行为均无处遁形
针对此案,承办法官特别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已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标准和惩处力度。被执行人若存在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必然构成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马某心存侥幸、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试图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执行义务,最终付出了沉重代价。法官强调,任何挑战司法权威、践踏法律尊严的行为都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生效裁判文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凭证,自觉履行义务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
社会意义:筑牢诚信基石,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而拒不执行行为不仅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兑现,更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诚信体系。此次澄迈法院对马某拒执犯罪的严惩,不仅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示范,也向全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法律绝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逃避应尽义务。
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国法院系统不断强化执行力度,通过网络查控、联合惩戒、刑事追责等多措并举,持续压缩“老赖”生存空间。这起案件再次证明,无论被执行人采取多么隐蔽的手段规避执行,都终将难逃法律制裁。唯有尊重法律、诚实守信,才能在法治社会中立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注入了新的动力。澄迈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理念,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拒执犯罪,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法治社会建设和诚信体系完善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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